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旅西华人可否做老板又做工人

2013年09月27日 16:26  参与互动(0)

  问:我有个店面,自己就是个小老板。今年我刚刚把我老婆从中国办出来,她拿的是家庭居留,跟我的。因为我的居留是两年的,她也是两年的。现在店里的生意不好,平时我老婆一个人在店里就够了,我因为会开车,我想自己出去给别人打工,做做搬运,送送货什么的,这样不用两个人都死守在店里。这样可以吗?

  答:首先您可以又做老板又做工人,但要办好相关手续。第一,需要有一份新的工作合同,可以是全保,也可以是半保,时间由您的需要定,没有硬项规定。第二,预约好相关时间,在指定的地方送件,同时提交同时又做老板又做工人的申请。在批准信下来前只可以做老板,不可以打工。如果打工时被抓到,哪怕是有居留,因为不是打工居留,是老板居留,故不是合法还是以黑工论处。您说得很对,现在查黑工查得很严,最好不要有侥幸心理。以后这方面的制度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严格。现在经济危机时机,店里生意不好,又做老板又在外打工贴补家用,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如果能申请同时老板和打工居留成功,在一个外聘单位打工,一天最多不可以超过8小时,但法律对您自己的工作时间没有限制,您想工作多久就多久,只要力所能及,这并不违法。比如您从早上8点一直做搬运到下午4点半,中间半小时休息时间;下午5点到晚上12点在自己店里上班,这样一天一共工作15个小时,只要您自己身体吃得消,这并不违法。不过您在自己店里上的是老板保险,工作1小时和工作8小时上交给国家的保险费用是一样的。(摘自西班牙《欧华报》)

【编辑:南若然】

>华人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