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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人证物证 新加坡中国女子向男友追讨33万败诉

2013年10月23日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3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没传召任何证人,也几乎没出示任何文件证据,中国已婚女子声称新加坡籍的同居男友因为生意周转问题,向她借了33万元,到高庭讨债后败诉,还被令承担男友讼费。

  起诉人王蕊(41),答辩人叶佐平(44),两人有个近两岁的儿子。

  据了解,起诉人是本地永久居民,丈夫是新加坡人,丈夫的前段婚姻有一女。答辩人拥有一家包装公司和一家礼品供应公司,在马来西亚有厂房。

  由韩天元律师代表的答辩人坚决否认收过女方的钱,指曾在他公司担任采购经理的女方捏造和编造整个故事。他也否认签过什么欠债单,说自己非但没借钱,反而是赌博成瘾的女方因为在赌场输掉许多钱,向他借钱。

  高庭法官维诺说,这起官司只有诉辩两人供证,既无其他证人,也几乎没任何文件证据,他只能根据两人的证词,裁定哪个是比较可靠的证人,看到底女方有没有把33万元“转”给男方。

  他指出,女方的多处证词不一致,而且荒谬,她完全得靠自己的话来证明借给男方五笔钱,但她的话显得混乱、不足为信,因此驳回女方的索偿。

  根据判词,男女方是于2006年认识,后来各自结婚。2009年9月,男子离婚后,与女方开始交往。2010年5月,两人有亲密关系,把对方视为配偶。2011年4月,两人同居,女方在同年11月产下一子,但两人于去年3月分手。两个月后,女子入禀高庭,向男方讨债。

  她指男方是从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在约九个月内五次向她借钱,每次介于2万5000元至10万元。那五次都是在男方的汽车内交钱,每次皆千元钞票。

  这些钱,一次是从她在本地的大华银行户头提取,三次从中国银行户头转账到本地,另一次是她持有的现款。(傅丽云)

【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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