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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研修生告日企胜诉获赔千万日元 日企上诉被驳

2013年10月28日 14: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28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2006年至2009年,5名中国女性按照日本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来到日本长崎县岛原市一家内衣缝制公司工作。她们原本以为能够在此通过付出辛勤地劳动,获得应有的酬劳。然而,等待她们的却是日本经营者的残酷剥削。

  据日本《每日新闻》消息,5名中国女性来到岛原市一家内衣缝制公司后,被日本经营者要求长时间连续工作,几乎没有休息日。很多情况下,她们被要求1天工作时间长达约12个小时。而令人发指的是,为防止她们逃跑,日本经营者竟然将她们的护照和存折非法没收。

  终于,5名中国女性忍无可忍,将所在公司日本经营者夫妇起诉至长崎地方法院,要求其给予损害赔偿。长崎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日本经营者向5名中国女性支付约1100万(约合68.59万元人民币)损害赔偿金。

  长崎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显示,2006年至2009年,日本经营者让5名中国女性在几乎没有休息日的状态下工作。并且,很多情况下,日本经营者让她们1天工作约12小时,每小时仅支付给她们300日元左右。为防止中国女性逃跑,日本经营者还将她们的护照和存折非法管理。对于这些犯罪事实,日本经营者供认不讳。此外,位于福冈市博多区的相关中介机构也被指协助日本经营者,残酷剥削中国女研修生。

  一审判决之后,日本经营者以“不知道违法最低工资法”为由,提出上诉。2013年10月25日,福冈高级法院驳回日本经营者上诉,支持一审长崎法院判决。审判长原敏雄说:“即使你们没有中国研修生加班,但法院已经确认,你们让劳动者在研修生期间从事工作的事实。”(郭桂玲)

【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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