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裔破产医生转移资产阻前妻分家产 被判坐牢
中新网3月10日电 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破产医生在离婚后一个月内把巨额款项转移给诊所女助理和她的哥哥,法官认为他是为了阻挠婚姻资产分配,最终因逃避债权责任抵触破产法令被判坐牢10周。
家庭医生朱永强(58岁)2004年与妻子林珠璇(51岁)离婚后因多次拖欠赡养费,2006年10月遭前妻申请判他破产。官方受委托人介入申请调查后,发现朱永强曾在2003年,也就是破产前3年,将一笔多多彩金从和前妻的联名户头过账给女助理刘月蓉(译音),揭发他抵触破产法令。
朱永强被控在被判入穷籍前的5年里,分9次把共1,825,344令吉转给刘月蓉和她的哥哥。刘月蓉跟朱永强是情侣关系。根据法令,破产者不得在破产前5年内转移资产,这是为防止当事人在破产前先将财产移往他处,对债权人隐瞒真实财产数额。
此案中,前妻林珠璇是朱永强的最大债权人,在所有过帐的金额中,最具争议的是一笔在2003年赢取的1,715,200令吉多多首奖彩金,朱永强先把钱存入与前妻的联名帐号中,过后开支票把钱转给了刘月蓉。
为期6天的审讯中,没代表律师的朱永强声称,彩金归刘月蓉所有,他是因为“报税用途”,才要求对方先叫博彩公司在支票上填上他的名字。因此控状中指他2003年和2004年转移金钱给刘月蓉,实为他归还给对方的钱。
国家法院(前称初级法庭)法官卓永昌只接受部分说辞,他判定彩金是两人共有。法官认为,2003年3月5日被告和刘月蓉领奖时,表格注明他们共同拥有彩票。法官说,被告为什么在事隔一年后才“突然”从联名户头中把多笔款项转给刘月蓉和她的哥哥。况且,当时他知道前妻已着手办理离婚,之后必会有婚姻资产分配问题。而他也无法解释“报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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