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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激辩拥永居权华人领低保 称仅限日本国民

2014年06月30日 13: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关于拥有永久居住权的在日华人女性是否享有生活保护权利的纠纷案上诉案件,近日,日本最高法院举行了上诉辩论,将于7月做出判决。在二审中,在日华人女性可以申请领取低保的判决结果很可能被重新评估。

  据日本《读卖新闻》消息,围绕拥有永久居住资格的在日外国人是否也享有生活保护权利的纠纷案上诉案件,6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举行了上诉辩论。提起上诉的大分市方面主张:“生活保护法仅限于日本国民,不适用于外国人。”对此,华人女性方面反驳说:“对于过着与日本国民生活没有区别的永久居住者来说,应该保障我们领取低保的权利。”当前,此案已结束审理,日本最高法院将于7月18日做出判决。

  2008年,日本大分市1名拥有在日永久居住权的80余岁华人女性向大分市申请领取低保时遭到当地政府拒绝。于是,华人女性向大分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地政府认可其申请低保。在一审判决中,大分地方法院驳回华人女性诉讼。2011年11月,福冈高级法院二审判决中,华人女性获胜。然而,以书面审理为中心的日本最高法院举行了辩论,估计重新评估二审判决结果的可能性很大。

  目前,日本全国的地方政府,在获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没有领取低保权利的前提下,一般运用向其酌情发放低保的制度。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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