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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规定建筑业外国劳工薪酬与日本人同等或以上

2014年07月04日 10: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为开展地震灾害重建事业以及备战2020年东京奥运会,目前,日本正在推进在建筑领域引入外国劳动者的制度实施。近日,日本国土交通省制定的告示案规定,接收外国劳动者的企业需支付与拥有同等技能的日本人同等数额以上的报酬。

  据《日本经济新闻》消息,为顺利展开地震灾害重建事业以及建设2020年东京奥运会相关设施,日本将持续推进正确并顺利地引入拥有技能的外国劳动者制度实施。作为在建筑领域灵活运用外国人才相关的紧急措施,6月26日,日本国土交通省总结了告示案,规定了监理团体(中小企业团体等),接收外国劳动者的建筑公司以及外国劳动者的必要条件等。7月25日前,日本国土交通省将受理公共评论。国土交通省计划于8月上旬公布告示案,2015年4月开始全面施行。

  告示案规定,接收企业引进的外国劳动者人数达到企业的专职职员总数为止。企业需支付外国劳动者与拥有同等技能的日本人同等数额以上的报酬。除去“配管”等现行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对象的21个职种以外,仅限于建筑公司实施实习制度的情况下,新追加“铁工”、“涂装”、“焊接”等3个职种。

  关于对外国劳动者的要求,外国劳动者在日本最长3年的技能实习期结束后,如果品行善良,获得日法务大臣指定的“建设特定活动”的居留资格,将可继续工作2年。在日本实习结束后回国的外国人,再次赴日也可以获得特定活动的资格。相关人员回国后在日1年以上的情况下,可以在日本工作3年。

  日本国土交通省不允许新的团体、企业加入。监理团体需经过国土交通省“特定监理团体认定”和符合过去5年间拥有2年以上接收建筑领域的技能实习生实绩等10项要求。接收外国劳动者的建筑公司将与其特定监理团体共同制定《合理监理计划》,并必须经过大臣认定。《合理监理计划》当中记录接收外国劳动者的人数和就业场所,业务内容,工作期间,预计报酬等内容。

【编辑: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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