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裔男子一天接连遭撞两次 被认为自杀难索保险
中新网9月17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纽约布鲁克林一名华裔男子出门连续被车撞两次,这竟发生在短短一个小时之内,第二次车祸导致全身多处骨折,至今未出院。但肇事司机称是该男子自己扑上前,警方报告称其是“自杀”。
该华裔男子6月出门时被车撞及,肇事司机立即报了警,救护车赶到把他送入医院检查,但检查结果并无大碍,医院便让他出院。
谁知他走出去医院不远,再次被一辆轿车撞上。这回伤得很重,全身多处骨折,躺在医院至今还没出院。然而,警方在车祸现场录口供时,肇事司机称当时是该男子自己扑向车流,导致最终撞上。
加上两起车祸在同一天,甚至前后相差仅一个多小时,因此警方报告上称他是属于“自杀”。该男子现在住院已数月,但肇事车辆的保险却拒绝赔付,不仅不赔偿意外伤害,连医疗费也拒绝承担。华裔男子太太寻求法律咨询。
律师宋大维指出,从车祸发生的过程来看,确实比较蹊跷,一是两起事故间隔时间很短,第一次没撞伤,马上又发生了第二次严重车祸,且警方根据现场情况和经过调查后,认定其属于自杀,如果警方的调查结果成立,那么因为自杀而导致的事故及伤害,对方保险公司是有权不赔付的。
要推翻警方的自杀判断并不容易;当事人有无自杀动机,之前有没有自杀倾向,或医院诊断没有过抑郁症等精神问题的病史等等,并不能作为百分之百的证据去推翻警方对他出事时属于“自杀”的判断,因为很多时候自杀都不是长期预谋计划的,常常是突然起意,未成功过后也常会后悔。
总而言之,此案重点在于推翻其丈夫遭车祸是因他想自杀而主观故意导致。只有推翻自杀,案件才有的打,从而按正常的意外伤害进行求偿索赔。而如果自杀结论成立,保险公司则可有理有据拒绝赔偿。(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