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多伦多华助中心提醒民众勿在公共场所过分“亲热”

2016年11月14日 11:28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 

  中国侨网11月14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现任加拿大多华会行政总监暨华助中心主任的多伦多警队退休警官陈楚标忠告新移民,莫贪一时快感而在公共场所作出“过火亲热”行为,甚至涉及性行为的举动。如被公众投诉,或被警方逮到,就要面对法律制裁。

  陈楚标表示,本地法例对于有人在公共场所发生性行为的定义,是指性交、口交、抚摩性器官、露体或作出模拟性行为动作等。至于在公众地方接吻或拥抱并不构成罪行。

  了解本地法例免被投诉

  他表示,市政府、多伦多公交车局、公园、学校运动场或商场均有自己的附例。例如近日有人在城西公园内发生性行为事件,警方是根据市政附例作检控,原因是警方依据多市公园附例,代公园管理部门执法。通常警方会控告当事人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至于是否刑事检控,则要视乎情况,如涉及以金钱来换取性行为则属刑事罪行;卖淫的一方不算犯法,但嫖客则犯法。

  陈楚标忠告新移民,基于他们的原居地法律与文化可能与本地有差异,最好是遵守本地法例。如果有人在公共场合情到浓时,仍需懂得分寸,不宜过于亲热,否则有可能被别人投诉,若因此被警察起诉就大为不值。

【编辑:吴合琴】

>华人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