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少女拒绝拥抱坠水库身亡 求爱男“见死不救”获刑11年
本报讯(记者 万勤 通讯员 蔡静 实习生 段建南 杜亚霞)蔡甸一17岁少女为避免一男青年求爱及拥抱后坠进水库,该男青年既没报警也没有采取营救措施便自行离去,致使少女溺水身亡(本报去年4月4日曾在一版报道)。
该男青年见死不救到底该当何罪?昨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刑11年,判赔8万余元。
去年3月15日,蔡甸索河镇石马村六组17岁的少女小琪被发现溺亡在官桥村曹家滂水库中,经警方勘验其身上无任何暴力外伤。警方调查发现,与小琪同厂打工的汉川马口镇22岁男青年张兵于14日晚8时许,将其约出并骑摩托车将其带到水库附近见面。张兵交代,两人见面交谈时,小琪拒绝其求爱并欲转身离去,张兵上前拥抱她,小琪在挣脱其拥抱时落进身旁水库中,张兵自行离开现场。
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兵求爱不成与小琪发生肢体纠缠,小琪在挣脱中落入水库,张兵明知其有溺水身亡危险,既未入水施救,又未寻求其他帮助,转而骑摩托车离开现场,致使其溺水身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小琪的父母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20万元。蔡甸法院判决:张兵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刑11年,并赔偿小琪父母损失8.4万元。
昨日,记者从小琪父母处了解到,家中本来非常贫穷,一直靠独生女小琪打工维持家用,女儿溺亡后,夫妻俩因伤心过度身体都垮了,而张兵根本就没有支付法院判决的赔偿金,现在主要靠村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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