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万赔偿金引家族大战 死者失踪40多年女儿现身——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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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万赔偿金引家族大战 死者失踪40多年女儿现身
2009年07月17日 07:45 来源:东方今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李某意外死亡获赔26万元,对他尽扶养义务的堂侄认为,这笔钱应归他;而李某同父异母的四兄妹则认为,他们才是合法继承人。就在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时,意外出现了:李某的女儿突然“现身”。

  26万元赔偿金该如何分配,算不算李某的遗产?昨天上午,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未当庭宣判。

  【事件】

  26万赔偿金引发纠纷

  去年4月17日,李某被一辆工程车撞倒,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工程车所属的建筑工地赔偿李某死亡赔偿金26万元。李某死后,曾经与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李树(化名)得到了26万元赔偿金,李树是李某的堂侄。没想到,这笔赔偿金却引发了一场纠纷。

  法院提供的资料显示,1958年,20岁的李某结婚后生有一女。1962年,李某和前妻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王瑛(化名)跟随前妻。李某还有李大顺(化名)等4个同父异母的兄妹。

  当得知李树拿走了26万元赔偿金后,李某同父异母的4个兄妹不乐意了,他们认为自己才是合法继承人,于是把李树告到法院。去年7月10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树分得7.2万元(包括丧葬费2.5万元),李大顺4兄妹各分得4.7万元。

  一审判决后,李树不服,认为李某在他家生活近43年,并且在1994年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他才是李某唯一的遗产继承人,不同意把赔偿金分给李大顺4兄妹,又上诉至郑州市中院。

  【意外】

  死者女儿突然现身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出现了“意外”:李某的女儿王瑛突然出现了。按照法律规定,她才是李某的合法继承人,中院只得将此案发回重审。昨天上午,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李大顺兄妹对王瑛的身份提出质疑。

  据了解,该案一审开庭时,李西河村村委会曾出了一份证明,证明李某无父母、无配偶、无子女。之后,在李某死后“五七”时,王瑛出现,村委会又出具一份证明,证明王瑛是李某的婚生女儿。

  昨天上午,李大顺兄妹四人要求法院判决,26万元赔偿金全部归他们所有。对此,王瑛的意见是:“李树对父亲尽了扶养义务,法院应当驳回李大顺等人的诉讼请求。”这激怒了李大顺兄妹,让他们对王瑛的身份提出质疑:“如果她真是李某的女儿,就应该站到我们一方,而不应该跟被告站在一起!”

  【疑云】

  到底谁在尽扶养义务

  法庭上,李树提交了一份新证据——李某在1965年写的一份“契约遗证书”。“契约遗证书”中写着:他在婚后因受继母所迫和妻子离婚,从监狱释放后经继母同意自愿脱离家庭父子关系,过继给婶娘(李树的奶奶)当继子,在其家中寄托终生。

  李树说,自1965年之后,李某一直和他们家人生活在一起,由他们尽扶养义务。而李大顺4兄妹在具备扶养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未对李某尽任何扶养义务。

  李大顺等人认为,李某生前打扫卫生每个月有200元工资,享受“五保”待遇每个月有150元生活补助,根本不需要李树尽扶养义务。

  李树还提交了一份证据,1994年,李某曾和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李大顺等人不予认可。

  【争议】

  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

  李大顺等人认为,死亡赔偿金是给死者亲属的精神慰问金,应该由亲属来继承,而不是李树。

  但李树认为,李某生前曾和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他才是合法继承人。但对于突然“现身”的李某的女儿王瑛,李树表示,赔偿金应由王瑛继承一部分,但王瑛未尽扶养义务,多少应由法院判决。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但李树和李某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两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真实有效,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自然继承顺序,李树依法享受继承权,是实际权利请求人,拥有赔偿请求权。在没有李某女儿的情况下,李树才是合法继承人。”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宪师解释,如李某女儿身份确认,赔偿金则由其女儿和李树共同分配。 (沈春梅 通讯员 崔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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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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