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富翁雇凶杀老婆情人终审获刑6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生活新闻
    广东佛山富翁雇凶杀老婆情人终审获刑6年
2009年07月27日 08:41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曾引起广泛关注的佛山“富翁雇凶杀老婆情人”一案已作出终审判决:一审被法院以“疑罪从无”原则宣判无罪的富翁区润华,经佛山禅城区检察院抗诉后,被佛山市中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区润华是一家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禅城区检察院指控,区润华得知妻子阿红有外遇后,与弟弟区润文商议找了朱志勤帮忙,企图报复阿红情人叶文杰。随后,在朱志勤的指使下,李勇和另一名男子两次企图持刀追砍叶文杰。第一次叶逃脱了,第二次叶文杰被砍至全身多处受伤,送院不治。

  原审判决认定,第一次对叶文杰实施故意伤害时,叶文杰受伤轻微,未达到轻伤以上。区润华的该次伤害不构成犯罪。之后,区润华曾要求区润文、朱志勤停止对叶文杰的伤害。至此,区润华的犯罪故意和行为已终止。对叶文杰第二次被伤害致死的结果,均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与区润华有关联。遂判决区润华无罪。

  此判决出来后,禅城区检察院提起抗诉。佛山市中级法院针对以上抗诉理由再审后认为,区润华伙同区润文、朱志勤、郑相阳、李勇、林涛(均另外处理)无视国法,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区润华曾多次要求区润文、朱志勤停止伤害叶文杰,虽未有效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但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已大为减弱,对后续的犯罪行为及结果所起的作用次要,因此区润华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遂综合各方因素后,判区润华有期徒刑6年。 (记者胡利)

【编辑:陈薇伊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