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孩被弃法庭”追踪 蕾蕾:我想留在广州——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生活新闻
    “8岁女孩被弃法庭”追踪 蕾蕾:我想留在广州
2009年08月13日 10:40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回顾:未婚女拒绝抚养8岁私生女 法庭上扬言将其杀害

  昨日(12日),南方日报刊发了父母双方互相推脱抚养责任,将8岁女儿遗留法庭的报道,广大读者对蕾蕾的遭遇深表同情,非常关心蕾蕾母女的情况。昨日上午,记者再次采访了蕾蕾母女。

  前日下午庭审结束后,胡某坦言,法庭上扬言要“杀了女儿”,是自己太激动了。“其实哪个母亲真能狠心不要自己的孩子?”胡某哽咽着说。

  胡某现在和女儿在广州人民中路租了一间小房子住,一个月租金300元。下个月还会有人来和她合租,可能更便宜。租住的房子离蕾蕾的学校近,虽然条件差一点,但很方便。

  胡某几年前曾在芳村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以每月2600元租出去,房租可以作为蕾蕾的学费和生活费,其余用来支付房子的银行按揭。

  胡某对法院判决表示不服,称要继续上诉。“法院虽然判杜某每月给1000元抚养费,但我到哪里去要钱呢?”

  胡某向记者透露了自己的打算———暂时先让杜某抚养蕾蕾,待她还清房款,再从杜某家把女儿接回来和自己生活。

  她还表示,若她继续抚养蕾蕾,只有带着蕾蕾离开广州,到乡下或郊区生活。“广州生活成本太高,活得很累。”但是她称自己不会卖掉房子,“要为女儿留条后路。”

  懂事的蕾蕾却不赞同,“妈妈,我想留在广州,因为我喜欢这里的学校、老师还有同学。”

  记者手记

  遭弃养孩子呼唤专业社工

  无论法院将蕾蕾判给谁,对她的成长都是不利的。假使蕾蕾判给了杜某,杜某现在年迈多病,和自己的妻女住在一起,他的妻儿能接受蕾蕾吗?胡某作为一个女人,自己也想有个家,可谁又会接受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呢?

  据记者了解,香港福利署制定的家庭和儿童福利服务的内容中明文规定:“为非婚生而其父母不能或不愿意抚养的儿童物色领养家庭,处理领养申请等。”大陆却缺乏这种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和完善的社会工作制度。据悉,目前广州专业社工的缺口高达15000人,而曾获得市劳动部门认证资格的专业社工仅6人。

  据广州市民政局介绍,政府目前要考虑的有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在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开设一定比例的社工岗位,引进社工人才;一是如何让专业社工通过政府“下订单”购买民间服务的方式扶持其发展。

  有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工,像蕾蕾这种情况就会得到妥善处理。(记者/杨大正实习生/袁龙)

【编辑:张艳红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