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推节令食品管理措施 月饼出问题市场先赔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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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推节令食品管理措施 月饼出问题市场先赔钱
2009年09月21日 09:23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即日起,消费者在丰台辖区内的市场上购买月饼和大闸蟹,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市场先行赔钱。昨天,丰台工商分局开始实施“节令性食品经营管理办法”,对月饼、大闸蟹等六类节令性食品进行专项管理,这是全市首次推出针对节令性食品的管理措施。

  丰台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节令性食品是指一年中的某一特定时段、大量集中上市、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食品,这些食品与普通的食品不同,在消费者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如元宵节的元宵、汤圆,端午节的粽子等。为了更好地保证这些节令性食品的质量,保障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丰台工商分局特地出台了此项措施。

  丰台工商分局要求市场根据相应时段设立相关的食品专营区,要设立专用公示栏,公示厂家、商品、经营户、相关制度等信息。如中秋节时间,应设立月饼专营区。市场还要与商户签订协议书,明确此类食品出现问题后如何追究责任等。此类食品上市后,市场须按照要求抽检送检,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须立即下架,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管理办法”对节令性食品的检测项目进行了规定,如月饼的检测多达10项,包括铅、砷、苯甲酸、山梨酸、外皮铝含量等,以及馅料的过氧化值、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亮蓝等。 (记者袁国礼)

  >>链接·节令性食品

  (1)元宵节的元宵、汤圆

  (2)端午节的粽子

  (3)中秋节的月饼

  (4)金秋时节的大闸蟹

  (5)西瓜、大桃、板栗、柿

  子等

  (6)其他节日、季节的重

  要食品等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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