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超市卖赠品豆豉引质疑 是否合理暂无规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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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美超市卖赠品豆豉引质疑 是否合理暂无规定
2009年12月17日 09:19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市民屈先生在超市买了一瓶豆豉,回家后发现瓶身上印着“非卖品”。超市客服经理称,这些豆豉原是食用油的赠品,现在有些剩余,因不想浪费才低价销售。 

    屈先生说,他在物美超市家和店服务台花3元买了一瓶福临门豆豉,包装盒上印着“赠品”,瓶身写着“非卖品”。“物美那么大的超市这样做,有些奇怪。” 

    超市客服部高经理告诉记者,今年七八月份,超市进了一批福临门食用油,这些豆豉作为赠品与油捆绑销售。最近,油卖完了,只剩下十多瓶豆豉,为了不浪费,超市决定将这些赠品拿到前台低价卖掉。这与厂家没有任何关系。 

    市工商局12315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准将赠品、非卖品当做产品销售,不过超市的做法欠妥,可能会引起消费者质疑,应该更换标签,明码标价。(实习记者梁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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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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