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闪婚”欲“闪离” 法官调解挽回婚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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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后“闪婚”欲“闪离” 法官调解挽回婚姻
2010年03月30日 15:51 来源:长沙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相识2个月后登记结婚,半年后却走上法庭要分手。面对2名“80后”的“闪离”,长沙县法院法官用耐心与责任心挽回了两人的感情。昨日,小两口十指相扣,走出了长沙县法院的大门。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长沙县法院民一庭万法官接到了一起案件。原告1987年出生,此时尚不满23岁,向法庭提出的诉求是要与同为1987年出生的妻子离婚——2009年4月下旬,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同年6月便在长沙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可是婚后生活并不如二人恋爱那般美好,经常为了家庭琐事争执不休。最后身为丈夫的原告想结束这段仅仅缔结半年的婚姻,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开庭之前,法官仔细询问了双方详细情况,了解到双方婚后确因工作原因聚少离多,缺乏沟通,彼此不能坦诚相待,以至于产生了些许误会。但双方对彼此仍有眷恋和感情,并非真正的感情破裂,无可挽回。考虑到这样的情况,万法官决定坚持 “无讼事了”的主旨,采取“背对背”分别进行调解的模式来做工作,争取将案件化解于庭前。待到双方平心静气后,万法官让小两口单独、坦诚地进行了一番沟通。最终,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夫妻重归于好。

  “去年我院受理离婚案件260余起,其中涉及‘80后’的占了一半以上,其中有一部分就属于闪婚闪离。”芙蓉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张朝晖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80后”闪婚闪离的案件逐年增加,成为社会焦点问题。我市法院在承办此类案件时,多立足于“调解为主、调判结合”,争取重建这些仍有感情基础的家庭。正是由于法官的耐心与责任心,许多离婚案件都在法官的调解疏导下,化解了过往的矛盾,使当事人重新承担起家庭、社会责任。(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张稚隽 万双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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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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