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雷”公司男女交往规定 频换男女友要开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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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上最雷”公司男女交往规定 频换男女友要开除
2010年03月31日 11:29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史上最雷”公司内部员工交往规定。(网络截图)

  禁止公司内部男女员工交往,女员工交男友要汇报,频换男女友要开除?近日,网上有热贴贴出广州金某某益网络公司对男女员工交往的“史上最雷”规定,引发众多网民的口诛笔伐。这到底是真是假呢?

  记者发现,该帖贴出了一张截图,图中曝光的公司名称为“广州金某某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截图内容貌似员工手册的第八页,里面可见手册第九章《关于公司内部男女交往的规定》第四十二条到第四十六条的内容。这些规定包括:禁止“入职不足1年的男员工”及“入职不足3个月的女员工”在公司内找男女朋友;女员工若要在本公司外找男友,并确定了关系,必须向主管主动说明,特别适合在本公司工作的情况下才能继续留在本公司工作,有隐匿不报者开除;25岁以下的男员工绝对禁止在本公司内找女友;不过,月收入高于1万5千元的员工则不受此规约束。第四十六条还称禁止任何人在本公司内频繁更换男女友,达到3人次后则被永久开除。

  但是最矛盾的地方是,截图的最下端却显示了第九页的第一行“禁止在本公司内找男女友。(脚踏两条船者算2次)”,把本页的内容基本否定了。

  记者打印了一份该规定后,来到该公司的上班地点。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网游运营公司,公司前台小姐目睹了记者提供的打印件后,很是惊讶,“我没有见过这样的规定啊。”随后,客服负责人也称以前没有见过这样的文字。当记者提出看到真正版本的规定时,该负责人表示“员工手册是公司的秘密,不方便透露。这事对本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我会转交公关部处理。”

  记者就该贴内容咨询了某招聘网站的人力资源专家吴先生,他说公司对内部男女员工的交往有规定不是新鲜事,“一是怕影响工作的效率,二是担心会损害公司利益,三是别的员工可能会感觉不便。”但该贴规定过于离谱,看起来很像是网友恶搞。信息时报记者 钟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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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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