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素食品”泛滥成灾 监管缺失暗藏隐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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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素食品”泛滥成灾 监管缺失暗藏隐患

2010年06月25日 08: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42分报道, 中国之声近日重点关注了免费老年旅游团推销“营养素食品”事件,北京索康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提供免费旅游、免费足疗等方式,发展会员2万人,销售一种价格昂贵的欣康源牌磷脂维生饮。而这种产品其实是既没有保健品批号,也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合法产品”。

  那么,所谓的“营养素食品”大行其道,蒙骗老人,相关监管为何缺失呢?

  在北京索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免费旅游团里,经常会听到工作人员说,“我们的产品是北卫药业生产的,就是那家给同仁堂做药的药厂,肯定有保证”。

  索康公司负责人徐新:食品安全问题怎么办,要接受社会监管怎么办,所以第三个基地和药厂合作,药厂GMP认证,生产的东西放心,药厂做的东西一旦有问题倒霉的是他不是我,因为药监局天天上门。

  那么北卫药业与索康公司以及这个所谓的“营养素食品”究竟是什么关系呢?药厂对这个产品究竟负什么样的责任呢?为了弄清这一点,记者专门到位于北京顺义区的北卫药业进行了采访。

  面对记者的提问,董事长兼总经理周秀丽说,他们不知道北卫药业已经成了所谓的“营养素食品”推销的噱头,她首先澄清了一点,北卫药业并不是给同仁堂做药的药厂,只是曾经为同仁堂委托加工过产品。

  周秀丽说,“欣康源牌磷脂维生饮”是北京索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北卫药业生产的,也就是贴牌生产的。她强调,产品出了厂子,北京索康科技有限公司说这产品有什么功效,怎么推销等等,和他们没有关系。

  欣康源牌磷脂维生饮上有一个“顺卫食监字【2003】第1650号”的标志,说明这种产品应该属于食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必须要取得质检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印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而北卫药业生产的欣康源牌磷脂维生饮上并没有这个标志。周秀丽拿出了一份顺义区卫生局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说,只要有了卫生局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他们就可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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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薇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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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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