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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申遗”热:并非促进保护发展的惟一选择

2003年07月15日 16:06

南京大型焰火晚会庆祝明孝陵“申遗”成功。郑晨烜 摄

  中新网7月15日电 近年来,世界遗产所产生的巨大社会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形成一股“申遗”热潮。新近亲历巴黎“申遗”竞争的云南省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委员陈锡诚、地质专家梁永宁在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指出:“申遗”并非促进保护和发展的惟一选择。

  梁永宁认为,世界遗产具有巨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这是毋庸置疑的。遗产大国无一例外都是旅游大国。世界遗产的品牌含金量越来越高,对这一品牌的竞争从国际到国内也日趋激烈,愈发具有一种资源博弈的性质。1999年,世界遗产大会通过的“凯恩斯”规定遗产大国每年只能推荐一个提名地。决议看似在照顾遗产小国,但实质是对中国等国家的限制。其背后是资源和利益的争夺。

  陈锡诚指出,“凯恩斯”决议对当前各地出现的“申遗热”产生了直接影响———每年的名额只有一个。今年的世界遗产大会又提出对同类遗产已很多的申报要限制。竞争正在变得更加残酷和激烈。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因此,各地在决定申报之前,一定要将自己的项目放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去比较、去认识是不是真正具备高人一筹的特质,否则将劳民伤财。比如,申报石窟和民居就并不看好,因为这样的遗产已有很多。

  陈锡诚强调,理性和冷静的态度愈发重要。“申遗”的目的不外乎一是保护、二为发展;而要实现这两个目的,“申遗”只是一种较好选择,而决非惟一选择。大家都往独木桥上挤,恐怕并不明智;如抱着急功近利的想法则更为危险:往往申报成功之时就是遗产破坏之日。

  他认为,就保护与发展而言,是可以做到“双赢”的,关键是如何进行工作。根据国情,一是要加强领导,建立统一协调,分部门、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依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处理好局部与全局,长期与近期的利益关系;二是尽快制定保护条例,实现依法管理和保护;三是在资源的利用、开发上,一定要从资源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这是避免盲目开发的关键。(张帆、连芳)

 
编辑:窦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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