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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获颁任命书(名单)

2003年08月27日 10:08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二十七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图为吴邦国委员长向王光亚委员颁发任命书。中新社记者:毛建军


吴邦国委员长向谭惠珠委员颁发任命书。中新社记者:毛建军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张朔)乔晓阳等十二位新一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今天在北京接受了吴邦国委员长颁发的任命书。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在会上主持了任命书颁发仪式。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由内地人士和香港人士各六人组成,任期五年。第一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已经结束任期。今年三月十九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了第二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

  新任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乔晓阳,副主任黄保欣,委员王光亚、邬维庸、刘镇、李飞、吴康民、陈佐洱、陈弘毅、夏勇、梁定邦、谭惠珠。(完)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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