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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孔立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展现大陆诚意善意

2005年03月14日 16:43

  中新社厦门三月十四日电 (记者杨伏山陈悦)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十四日上午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之后,大陆著名台湾问题研究学者、厦门大学教授陈孔立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部很重要的法律,集中体现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和平统一、反对分裂”的意志,希望台湾各界人士能充分体会到其中的“诚意、善意和决心”。

  陈孔立表示,《反分裂国家法》通过后,在台湾地区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台独”分裂势力也乘机以此为借口,煽动台湾民众对抗大陆。一些台湾民众的确也存在担心,认为《反分裂国家法》就是要吞并台湾,《反分裂国家法》意味着大陆随时可能采取非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对此,陈孔立指出这是没有体会到《反分裂国家法》的善意和诚意,是一种误解。他说,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这个法律突出了这一点。“台独”分子之所以感到恐惧,是因为他们站在“台独”的立场上,要分裂,反对一个中国。实际上,这个法律强调的是“和平协商、共议统一”,通过平等的协商来解决两岸问题,不存在谁吞并谁的问题。

  另一方面,陈孔立亦指出,非和平方式并不是随时和无条件可以采用的,这个法律对和平统一方式加以强调,体现了要尽一切可能和最大努力来争取和平统一的诚意和善意。他说,采用非和平方式的主动权其实是掌握在台湾方面的,只要不分裂,就不会有采用非和平方式的问题。

  陈孔立表示,无庸讳言,的确有一些台湾地区民众对《反分裂国家法》存在不理解,因此他认为,大陆有关方面更需坚决地贯彻胡锦涛主席日前讲话的精神,尤其要贯彻其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尊重台湾人民、信赖台湾人民、依靠台湾人民的要求。进一步团结台湾民众,并针对他们的疑虑,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相信台湾民众最终能够理解《反分裂国家法》,体会到大陆的诚意和善意。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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