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共同应对无法回避的核安全挑战(3)
中国在核安全问题上负责任的态度
中国在核安全问题上采取的是非常严肃的负责任态度,不仅向中国人民负责,也向国际社会负责。在防扩散和打击核恐怖主义领域,中国是“打击核恐怖主义全球倡议”的创始伙伴国,中国积极参与有关国际公约的制定,加入了联合国关于核不扩散和制止核恐怖主义的所有国际条约,并严格执行安理会相关决议。在核能产业运行安全领域,中国政府在发展核电之初,就明确制定了“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指导方针,并从设计、建设、运行、监管、队伍、资金、机构等方方面面予以落实。几十年来,中国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核安全纪录。
在2010年的首次核安全峰会上,胡锦涛主席提出了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五点主张,即切实履行核安全的国家承诺和责任,切实巩固现有核安全国际法框架,切实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核安全能力,切实处理好安全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关系。胡主席介绍了中国在核安全领域作出的一系列积极努力,包括核安全能力建设、核安全国际义务履行、国际核安全合作参与、核安全国际援助提供等。胡主席还表示中国正积极考虑同有关国家合作,在华建立核安全示范中心。中国在核安全领域负责任的态度获得了与会各国的一致肯定。
近年来中国在核安全领域的进展
从华盛顿核安全峰会到现在,不到两年时间,中国在核安全领域又取得了许多积极进展。在立法领域,在已有的1部法律、8个行政法规、27个部门规章及许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相对完善的核安全法律体系基础上,2011年又通过了《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此外,《核安全法》已进入实质性立法程序。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中国又加紧制定核安全规则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调整规划,努力提高核设施应对极端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核紧急响应能力。
在国家严格控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的背景下,2011年,政府特别批准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的大规模扩编,编制数由此前的300人扩充到1000多人。核与辐射安全研究基地计划在北京房山兴建,将成为我国核安全技术人员培训的重要基地,也将成为核安全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
中国政府还批准成立了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从事核材料管理、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的技术支持,负责核安全示范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增强了核材料安全管理技术能力。
在2012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了“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观点,这里面的“安全”、“高效”、“发展”三个关键词完美诠释了中国关于“处理好安全与和平利用核能关系”的基本立场。
(作者曲星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