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
根据《规划》要求,河北将深化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重点防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在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沿海经济隆起带等区域统筹重点行业发展,控制大气污染蔓延,提升宜居生活水平。全面开展臭氧、PM2.5等污染物监测,力争在2015年前,将秦皇岛、承德两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电力行业是二氧化硫减排的重点行业。河北省要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突出结构调整与保障脱硫设施稳定运行,新建燃煤机组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已投运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关停2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
对于非电行业,则以钢铁行业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其中包括:严格执行钢铁行业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烧结机全部配套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35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烟气脱硫,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
氮氧化物总量控制的重点是削减火电行业排放的工业氮氧化物和以机动车排放为核心的城市氮氧化物。《规划》明确,全部淘汰“黄标车”。
如何解决子牙河水环境问题?
重点区域划定重点控制单元
子牙河水系是河北省水环境质量最差的水系。“十二五”期间,河北省将集中力量解决子牙河等重点水系水环境问题,改善海河流域水环境质量。
《规划》提出,以子牙河水系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在石家庄、邯郸、邢台和衡水市等重点区域内划定重点控制单元,集中力量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削减污染物入河量,确保“十二五”末,子牙河水系重点控制断面水环境功能明显改善。
同时,严格实施跨界断面考核和生态补偿制度,确保全省跨界断面水质持续改善,河北省要求各设区市明确一条污染重、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流作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海河流域重点河流断面的水环境质量。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河北省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二是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是渤海碧海行动。
与此同时,“十二五”期间,河北将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规划》明确,进一步加快设区市、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到2013年,设区市、县(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85%。加快人口集中、污染集中和环境敏感地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3年底,省级重点镇和目前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加大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规范管理力度,加强运行监管,到2015年,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负荷率达到80%以上。 记者 徐俊华 周迎久 石家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