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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供水成本难弥补 深圳原特区外居民用水今起涨价(2)

2012年06月01日 09:0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现行水价已无法弥补供水成本”

  记者此前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深圳原特区外等区域自来水价格参差不齐,这些区域的自来水价格分别由原深圳市物价局和宝安、龙岗物价分局制定,定价时间跨度则从2001年到2009年。

  针对此次自来水价调整,深圳市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原特区外等区域自来水价格平均8年未作调整,期间由于原水价格上涨、电价调升、供水设施投入等因素影响,现行自来水价格已无法弥补供水成本。这位负责人表示,深圳作为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其现行水价水平也不利于深圳节水型城市的建设。因此,适度调升自来水价格,既有利于保证供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高供水保障和服务水平,又有利于培养全体市民的节水意识和促进节约用水。

  2010年7月1日起,深圳进入“大特区”时代后,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成了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而理顺水务机制也是其中工作之一。据了解,从2007年起,原特区外绝大部分供水企业由深圳市水务集团控股经营,并统一了服务标准。因此,原特区外自来水价调整,实现自来水价格同城同价也是深圳理顺水务机制的重要步骤。

  城中村将告别高水价

  记者了解到,原特区外自来水价调整外,考虑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保障基本用水需求,对享受深圳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待遇的居民家庭统一实行每月每户免费12立方米自来水的政策。

  与此同时,深圳还将对居民类供水中间层统一实行趸售价格政策,以实现同网同价。趸售价格政策是指供水企业抄总表后由供水“中间层”抄分表的,由供水企业按政府规定的零售水价扣减8%向“中间层”计收,供水“中间层”则统一按政府规定的零售水价向终端用户计收,确保终端用户同网同价的价格政策。

  针对居住在城中村的庞大市民群体,“水价高企”现象一直备受争议。据了解,此次自来水价调整也将解决原自然村水价偏高的问题。深圳市政府称,为保证来深建设者能够充分享受水价政策,对于原自然村自建楼,供水企业须根据实际户数核定居民用水定额,每户均按独立居民户享受用水指标,实行阶梯水价。

  南方日报记者 李晓敏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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