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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超日债业绩变脸前"带病上市" 保荐人应审慎(2)

2014年03月31日 09:2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甘国龙告诉新京报记者,中信建投作为超日债的保荐人,是受雇于超日公司的,并且有与公司合谋债券违规上市的嫌疑,但与此同时,中信建投又是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投资者们要依靠他们来进行维权。这样的安排显然不合理。

  标准普尔企业评级资深董事卢文正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在成熟市场,债券的保荐人和受托管理人通常都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实体。中信建投身兼两职,很难平衡相关利益。

  保荐人被指“合理选择时点”

  发债前三天,超日太阳出现“业绩变脸”,律师认为中信建投负有责任。

  此前的报道中,曾有多位律师向新京报记者指出,2011年超日太阳由盈利转为亏损,2012年超日债正常发行,超日债涉嫌违规上市。

  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吴立骏认为,超日债原定2012年4月20日发行,而就在2012年4月17日,超日太阳出现“业绩变脸”。但3天后的4月20日,超日债依然正常上市。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国龙认为,在当时的时间节点上,公司基本面发生了变化,保荐机构应该出于审慎的角度,等年报出来再让债券上市。因为最终的财务数据显示,超日债上市是不符合相关业绩规定的。但当时深交所仍然予以放行,负有直接责任,中信建投作为涉案债券的保荐人,负有同等责任。

  “《证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债券已发行未上市的,应当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将已经募集的资金退回,并且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甘国龙说。

  一位债券行业分析师告诉新京报,在一些券商看来,这样的做法只是“合理选择时点”,通过保荐和承销获取利益。

  北京一家券商投行部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公司债的发行中,主要的费用是承销费,保荐费和管理费通常和承销费打包在一起收取。这笔费用一般占到债券发行规模的1%左右,例如超日债的发行规模为10亿元,中信建投的收费可能在1000万元上下。

  他还表示,有的公司债可能发行规模大,费率就可能相应小一些,如果发行规模小,再加上债券的评级低,可能就会要求更高的费率。

  “谁能给AA+发行人就用谁”

  上市第二年就出现违约的超日债,曾获得评级机构鹏元资信的AA评级。

  早在超日债发行之前2012年初,鹏元资信对超日太阳的公司主体给出了AA评级,有律师称,这一评级是超日公司拿到公司债发行资格的重要前提。但2011年超日太阳经营出现了亏损,并且有高达19亿元的应收账款,这些似乎都被评级机构忽略。

  对此,北京的一位债市分析师表示:“如果鹏元不给这个评级,找别的评级机构,也是大概率事件。”

  “评级机构似乎就是给主承销商来打杂的,不是特别有话语权。”这位分析师告诉新京报:“做一个评级,一般费用都是固定在25万元。而券商的收费则是几百万上千万。”

  目前,全国共有6家评级公司,包括鹏元资信、中诚信等等,而这些公司的业务几乎同质化的。

  前述接近鹏元资信的人士也证实,找谁来评级,基本都是由券商或是发行人直接指定,并没有一个招标或者比较的过程。而在债券发行时,往往评级越低的债券,风险就相对较大,票面利率也会相应更高,这就意味着债券发行成本的增加。

  “现实的情况是,发行人或是保荐人认为这只债券应该是AA或者AA+,那么谁能给到AA+,发行人就会用谁。”该人士称。

  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或许来自于市场对于风险的漠视。前述债市分析师表示:“我们之所以要评级机构,是希望它告诉我,这个债券究竟怎么样,但由于债市零违约,实际上就是零风险,那么评级机构讲的就都是废话。”

  鹏元资信是国内最早成立的评级机构之一,去年8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对媒体表示,鹏元资信在超日太阳的评级中存在严重失误。(记者 郑道森 北京报道)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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