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许多垃圾焚烧厂改名资源热力电厂减轻阻挠(2)

2014年06月18日 11:1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参与互动(0)

  上述二分厂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该厂主要的收益分为两部分:垃圾处理费和电费。该厂的总投资达到10亿元,处理每吨垃圾的建设成本是50万元。

  本报记者了解到,各地的垃圾处理收费规则不一,且并非所有地方都收取。一般来说,垃圾处理费都为每月每户5元左右,由物业管理处代收或与水费一起由自来水公司“捆绑”收取。

  至于垃圾焚烧发电的量,该负责人说,每年燃烧垃圾2000吨,可以发电约80万度,能够供约6万户家庭一年的使用。除了上述两项收入,炉渣也可以加工成为免烧砖。

  “总体能够维持平衡。”该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当然说不上盈利,并且该厂还处在点火试运行期间。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聂永丰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本月13日举行的垃圾处理媒体见面会上说,从经济规律来看,企业的天性是谋利。发电是大部分垃圾焚烧厂的创收点。发电和去除二口恶英都需要稳定的高温,二者是统一的,不矛盾。需要加强监管的是,垃圾焚烧厂有没有加活性炭,加得够不够、好不好,因为这些对企业来说是另有成本的。

  政府“公关”难

  相比垃圾填埋占用的大量土地资源、较长的降解时间、高昂的生态恢复成本,垃圾焚烧的确有其优点,比如焚烧后可使垃圾的体积减少80%~90%,每吨生活垃圾焚烧还可产生300~400多度电。

  因此,垃圾焚烧近年在我国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到2015年,要使全国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要达到48%以上,广东省达到56%。

  但是公众的疑虑未消,垃圾焚烧之路步履维艰。

  2009年,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项目因市民反对强烈而搁浅;今年5月,杭州再次因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引发民众集体表达诉求。

  一场艰难的政府“公关”在各地轰轰烈烈地展开。信息的公开透明以及对公众的合理补偿被认为是解决问题所在。

  5月广州一场名为“风险与控制:生活垃圾焚烧公众监督”论坛上,一个环保组织的成员展示了他们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艰难活动,一些地方政府的环保部门对关于垃圾焚烧项目信息的这些申请置之不理,或者只公开局部信息。

  有专家建议,垃圾焚烧厂可以设置电子显示屏,当地老百姓可以实时看到“焚烧系统烟气污染物监测数据”,实现对于垃圾焚烧的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

  以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为例,自2013年6月正式点火试运行以来,这里已经作为广东省环保教育基地接待了超过2万人次参观。这座资源热力电厂还专门安装了透明玻璃和监控摄像头,以便参观者可以看到垃圾运送、堆放、燃烧的全过程。

  也有专家认为,反对垃圾焚烧和反对建厂是两回事。建厂需要科学规划,科学选址,尽可能公平公正,给予附近的居民适当的利益反馈。

  这方面海外已有一些成功案例。比如,有的向周围居民免费供热;有的提前做预算,建设公园、图书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有个垃圾焚烧厂建了150米高的烟囱,在120米处开个旋转咖啡厅,让人们近身体验。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