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接待质监局检查后发现儿子溺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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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接待质监局检查后发现儿子溺亡

2010年07月07日 17:52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对于潜山县黄铺镇某涂料公司的陈某来说,6月24日是一个悲伤的日子。这天下午,潜山县质监局来到该公司检查,检查结束后,陈某发现11岁的儿子溺死在水塘中。事发后,有网友发帖爆料:潜山县质监局向陈某赔偿了12万元。对此,潜山县质监局表示,孩子的溺亡和执法检查没有关系,该局没有赔付。

  事发:企业主儿子意外溺亡

  6月23日,潜山县质监局接到了一封书面举报信,反映该县黄铺镇工业园区一家生产涂料的企业涉嫌生产假冒产品。接到举报后,第二天下午,该局副局长余黄忠带队前往企业检查。

  下午6时左右,质监局执法人员结束检查,离开企业。这时,涂料公司老板陈某发现自己年仅11岁的儿子不见了。当天晚上,陈某在厂区东侧的一个小水塘里,找到了儿子的遗体。

  事发后,溺亡孩子的家属认为,为了配合执法人员的检查,陈某夫妇疏忽了对于孩子的监管。一些情绪激动的家属来到质监局,要求质监局承担责任,给予孩子父母相应赔偿。

  死者父亲:质监局承诺给钱

  7月1日,有网友在网络论坛发帖称,潜山县质监局赔偿了12万元。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潜山县黄铺镇工业园区,找到陈某求证赔钱一事。陈某说,亲属找过质监局,对方承诺过给钱,应该会兑现。

  说起自己的儿子,陈某非常悲伤。他说,孩子今年11岁,上6年级,很听话,成绩也很好。采访中,陈某一直不愿意对这次执法检查发表看法,他多次表示,“事情已经发生了,我的企业还要发展”。

  质监局:没责任也不会赔偿

  “小孩溺亡是监护人的事,与执法人员无任何关系。”昨天下午,余黄忠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当天,该局是正常的执法行动,而且确实发现该企业涉嫌违法。“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之间没有发生争议与冲突。”

  在余黄忠看来,这纯属意外事故,是监护人没有尽到责任。对于网帖中说的赔偿事宜,余黄忠坚决否认,“我们没有任何责任,不会赔偿的,况且这么大数额的赔偿,也不是谁说了就能决定的。”

  潜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海龙说,“质监局与黄铺镇民政等部门进行了协调,想在年底时通过慰问救助等方式,实施一些帮助。”

  律师:若赔偿就是承认有错

  在律师陈一来看来,质监局的执法检查如果是正常的,没有出现违规行为,那么,执法行为和孩子的溺亡没有关系,质监局不应该承担责任。

  “如果是赔偿,就等于是承认自己有过错,但需要找到责任主体,由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赔偿,而不能随便动用公用资金。”陈一来认为,质监局如果给家属钱,可能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是一种补偿形式。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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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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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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