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8月20日电 题:广州:“走鬼”变“坐商” 流动商贩称有归属感
作者 黄雪琴
“靓女,新鲜的水果,过来看看,便宜好吃,不买后悔哦。”
“甜过初恋的火龙果,多吃美容哦,过来看看。”
广州荔湾区南源街流动商贩摆卖试点,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声声入耳。一路走去,热情的商贩叫卖声连续不断,变身“坐商”的“走鬼”们,个个满脸微笑。
“大叔,今天生意很好吧,看你笑得那么开心。”看到那一脸的笑容,笔者忍不住问正在给顾客称西瓜的50出头的商贩陈大叔。
“当然啦,我们的水果比超市和市场的都便宜,大家喜欢来买,生意还好。开心主要是因为不用再在和城管打‘游击战’,推着车子躲来躲去,不用担心害怕了,日子也舒心多了。”
陈大叔告诉笔者,他来自河南老家,来广州打工都20多年了,“以前有力气,可以到工地、工厂工作,现在老了,只能卖水果搵食。”陈大叔说,幸好自己早就办好三证(居住证、失业证、低收入证明)才能申请做“坐商”。
据了解,广州市城管委推出《广州市流动商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办法》出台后,荔湾区从8月起在区内两个街道开辟了全市首批走鬼集中摆卖点,收编辖区370多档三证齐全的走鬼。变身“坐商”的“走鬼”们纷纷表示,有了合法摊位就有了归属感。
“其实也很感激,我们这些‘走鬼’终于有个归属的感觉。没人喜欢东躲西藏。”说完,陈大叔招呼起另一位顾客,脸上还是满足的微笑。
卖蔬菜的摊位里,买菜的多数是40多岁以上的妇女。笔者看到,新鲜的菜心上标着3元一斤,比市场5元一斤便宜2元。
“阿姨,你这菜心3元一斤啊,比超市便宜多了。能赚钱吗?”笔者问。
“没想赚钱能养活自己就好,不给添孩子负担。我这是本地人的菜,很甜没农药的,大家都喜欢吃。”
买菜的张阿姨47岁,做流动商贩有3年了,以前主要去一些小区前和天桥上摆摊买菜。对这次“收编”,可以变身做“坐商”她十分欢迎。
“以前担着菜跑来跑去打‘游击’,不小心闪个腰就更惨了。现在年纪大了也跑不动了,有个地方合法买菜,真的感觉幸福多了。”张阿姨说。
张阿姨每天买完菜走的时间都把摊位收拾得干干净净,“这像自己的家,当然要打扫干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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