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阳台护栏高度不达标 醉酒租客夜半撒尿坠楼

2011年05月13日 10:4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经法院调解房东最终赔偿5万元

  河南打工仔田某和朋友吃消夜喝醉了酒,半夜起床撒尿时迷迷糊糊滑出阳台从四楼坠下。田某最终为治病花了5万多元,同时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田某事后觉得是因为阳台护栏太矮了,自己才掉了下去,便以阳台高度未达国家标准为由把出租屋房东告上了法院,索赔21万元。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查明,该出租屋护栏高度确实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双方经调解,房东最后赔偿田某医疗费5万元。

  案情:租客醉酒坠楼索赔21万元

  田某今年27岁,他是一名来自河南临颍县的打工仔。打工期间,田某在塘厦镇林村一处出租屋租了一间四楼的房屋,该房屋有一个阳台用于堆放杂物及晾晒衣服。

  2010年5月30日,田某和朋友外出吃消夜喝了很多酒,朋友将田某送回出租屋就离开了。当天凌晨时分,田某尿急就近走到阳台上向楼下撒尿。因为当天下了雨,阳台又湿又滑,而且阳台没有安装防护栏。田某回忆称,撒尿时迷迷糊糊就从四楼掉下来了。

  随后,田某住院治疗了40多天,共花去治疗费5.5万多元,被鉴定为伤残六级。出院后,田某认为主要是因为阳台的护栏太矮了,要不然自己也不可能翻过护栏掉下楼来。

  经过测量,田某发现护栏只有83㎝,远远低于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护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05m的高度,出租屋阳台高度跟国家标准相差了22cm。田某据此认为,该出租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这正是导致他坠楼的重要原因,因此房东需要承担责任。为此,田某将房东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1万余元。

  法院:阳台栏杆低于国家标准 房东赔偿5万元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田某作为成年人,在醉酒的情况下到阳台小便,导致失足坠楼,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房东有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出租房的义务,但该出租房的阳台护栏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高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东赔偿了田某5万元。

  法官提醒说,我国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对民用建筑物的安全标准进行了明确的细化规定,其中规定了阳台、外廊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而且对栏杆高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本案中,出租屋房东为了省事而降低标准,没有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因此需要对事故承担责任。(唐红杰 钟紫薇)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马学玲】
    ----- 社会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