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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所用井水管被截断 要恢复需先交“过路费”

2011年09月16日 10:3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居民所用井水管被截断要恢复需先交“过路费”
被截断的水管。 闫昆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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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才交了9600元的公共设施建设费,却被停井水。昨日,家住太和镇大源村和荔北街的曹女士向记者报料称,自己所在整栋楼的居民如果不再多交近3000元的水管“过路费”,就会面临无水可用的困境。

  井水管突然被截断

  曹女士告诉记者,14日下午下班时,她发现楼下的地下井水管被人从中截断。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被截断的水管缺口大约有10厘米长。

  “当天晚上,合作社召集我们整栋楼的住户到村里的祠堂开会,要求我们每户按每平方米30元的价格交纳自来水水管的‘过路费’。”曹女士以自己家举例说,她家有96平方米,所以要交近3000元的“过路费”。“合作社称即使交了‘过路费’以后,自来水的报装和其他相关费用仍需要我们出。”

  合理收费还是巧立名目?

  据记者了解,该楼的住户都是外来人员,他们两年前刚入住时用的是自来水。据了解,今年初,屋主为了多收取费用,以建水塔为由向每家住户收取200元,并将自来水改成地下井供水。由于井水水质很差,常有泥沙沉淀等杂质,住户对用水问题的抱怨从未停过。

  曹女士说,合作社告诉他们,目前使用的地下井水因为没有过滤,不能饮用,所以要截断。”其实我们也想使用自来水,之前用的自来水管经过村里道路,所以合作社要收水管的‘过路费’”。曹女士说,“只有交了这30块钱一平方米的‘过路费’,社里才会出具证明函,我们才能重新用回自来水。”

  此次的停水和收取“过路费”一事触动了和荔北街住户们的神经,他们表示要找相关部门讨个说法。袁女士说,“先前收的‘增容费’就不合理,现在又让我们交‘过路费’,不知道以后还有什么巧立名目的费用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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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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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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