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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所用井水管被截断 要恢复需先交“过路费”(2)

2011年09月16日 10:3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才缴过增容费为何又要收费?

  住同一栋楼的居民袁女士告诉记者,来收取“过路费”的人中,也有上月收“增容费”的大源村治安队员。“每平方米收100元,我家交了9000元。”袁女士称,所谓“增容费”就是公共设施建设费,包括水电、道路、排污、卫生等费用。

  袁女士对治安队的收费标准有些质疑,“我们问有没有相关的收费文件和依据,他们说没有。还说让你交你就得交,不交就断水电。”

  曹女士称,这笔“增容费”是大源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要求收的。记者看到收据上盖有“大源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财务专用章。同时,合作社还开具“证明”,上面明确写着“以后我社不得以上述理由再次收取该款项”。

  “还没过几天,井水被断,还要缴纳水管‘过路费’,真的莫名其妙。”曹女士对此表示不解。

  合作社:钱由村自来水公司收取

  大源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徐社长否认了合作社要收取水管“过路费”。“这笔钱是由大源村自来水公司收取的,他们收了之后,我们合作社会给这些停水的住户开具证明函,他们可以重新接回自来水管。”对于上个月每户收取的“增容费”,徐社长表示,“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现在水、电都不够用了,村里要增加线路管网,所以要收取这笔费用。”

  而至于收费标准是否有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文件,徐社长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是由社的几个领导开会商量决定的”。

  大源村自来水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不太清楚此事,目前暂时不再接受新的自来水用户报装申请。随后记者来到大源村村委会了解情况,相关领导均外出开会。记者拨通大源村村委会范姓主任的手机,他以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

  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有相关部门承认截断井水管以及收取“过路费”,而包括曹女士在内的16户人家要继续面对断水的现实困境。他们表示,将不排除通过法律等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见习记者/闫昆仑 关明辉 记者/谢苗枫 实习生/许漪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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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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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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