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南京规定长江桥梁隧道收费期满后必须终止收费

2011年09月21日 17:1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21日从南京市政府获悉,《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条例规定,收费长江桥梁隧道的收费期满后,必须终止收费。

  为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好过江桥梁隧道,南京市政府去年12月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经过审议的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针对收费桥梁隧道问题,条例明确,收费长江桥梁隧道包括政府还贷长江桥梁隧道、经营性长江桥梁隧道。车辆经过收费桥梁隧道,应按批准的收费方式和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收费长江桥梁隧道的收费期满后,必须终止收费。

  据了解,除去大胜关铁路桥外,南京市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长江通道有长江大桥、长江二桥、长江三桥和纬七路过江隧道。长江大桥已经免费通行,长江二桥2001年建成通车,收费年限30年;南京长江三桥2005年10月通车,收费年限30年。去年通车的纬七路长江隧道收费年限为25年。(记者蔡玉高)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马学玲】
    ----- 社会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