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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将10万元打错账户 找到收款者时只剩3万多

2011年09月26日 09:2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女子将10万元打错账户找到收款者时只剩3万多
谢女士出示资中县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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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女士想转账给自己的供货商罗女士,却把钱打到了另一个客户罗女士的账户里。两人的名字仅一字之差

  ●客户罗女士认为谢女士损害了自己名誉,要求2万元名誉赔偿费,并称剩余款项要等地里农作物换成了钱,才能归还

  ●对派出所的那份调解协议,罗女士的丈夫熊先生说,他们已做好应诉准备,协议的情况不能作数

  “因为打钱的时候记错了名字,钱转到别人账户里了。”昨日,在成都做农资生意的谢美云女士,拿着调解协议书和银行出具的客户回执单,欲哭无泪。

  7月11日,她到银行转账10万元给公司的供货商,因为没记清联系人的名字,她将钱打进了资中客户罗女士的账户里。

  后经派出所调解,对方声称,钱都用来买化肥了,要等庄稼成熟了才能还钱。

  10万元打错账户 因为查手机时搞混名字

  “这10万元是货款,我当时都没意识到转错了账。”今年7月11日,因为要向都江堰一家遮阳网厂订购货物,谢女士到银行,转账10万元给供货商联系人罗女士。

  到了银行,谢女士用手机输入“罗”字,弹出了一个名字和账号。她没想太多就让银行把10万元转到了这个账户上。但第二天对方告诉她,没收到货款。

  3天后,谢女士夫妇从九寨沟回到成都,翻出转账记录,并向供货商核实,“就差一个字,钱打错账户了。”

  原来,谢女士把钱打到了另一个客户罗女士的账户里。两个罗女士的名字,只有最后一个字不同。

  谢女士的丈夫王军华这才想起,6月16日,有一个姓罗的资中客户到公司买东西,因为多收了230元货款,对方把姓名和账号发到了夫妻俩的手机上,“是我妻子查手机的时候搞混了名字,才打错了钱。”

  当天取款10次 找到对方时只剩3万多

  7月15日,谢女士夫妇到了转账的银行。在银行提供的取款记录里,客户罗女士的账户在收到10万元后的当天,便通过取款机第一次取款1000元,随后又以每次2000元的额度,取款9次。

  谢女士夫妇寻访了一天,打听到对方住在资中县归德镇,于7月16日早上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等到7月18日,派出所通知双方调解时,客户罗女士账户里的10万元只剩下了3万多元。

  客户要2万元赔偿 协商未果起诉到法院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上了主持调解的李毅警官。他证实了谢女士报案和当时双方调解未果的情况。在一份盖有派出所公章的调解协议里写着:谢女士愿意拿出3000元感谢费,希望客户罗女士能够在3日内归还错打的10万元。

  而客户罗女士则要求2万元的名誉赔偿费,并称剩余的款项要等地里的农作物成熟后,换成了钱才能归还。

  “她说钱都拿去买化肥了,要等庄稼换成钱才还,明显就是耍赖。”谢女士夫妇8月25日向资中县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10万元,并给付交通、住宿等寻找费用5000元。

  目前,资中县法院已受理此案。

  罗女士老公否认钱打错

  昨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上了资中县的罗女士。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以有事为由,匆忙挂断了电话。而她的丈夫熊先生则给出了与派出所和谢女士截然不同的说法。

  “他们就欠我们这么多钱。”在记者反复询问下,熊先生声称,这10万元是谢女士夫妇欠他们的,并不是打错了账户。对于归德镇派出所的这份调解协议,他说,他们已经做好准备应诉,协议的情况不能作数。

  在这份调解协议上,记者看到不仅有罗女士夫妇两人的签名和手印,而且还有手写的两段话:“2011年6月16日退还230元(给)我,让我报卡号给她(注:谢女士),未及时打钱给我。熊某某”“我自始至终都同意还款,从未拒绝,熊某某、罗某某。”(记者 肖翔 摄影 刘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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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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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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