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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父为还亡子欠债耕种52亩地 借钱还钱均凭信义(5)

2011年10月27日 16:04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律师这样说

  子债父还没有法律依据

  从法律上来说,吴恒忠替儿子还清欠款,到底是不是理所当然呢?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主任鲁磊表示,子债父还在法律上来说,是没有依据的。法律的要求是,个人债务必须个人承担,吴恒忠的儿子吴君过世后,他应该还有相应的财产,如果其名下有车、房之类的,必须清算完所有的债务后,才能由继承人继承。但从客观情况来看,吴君当时留下的财产完全不够清偿债务,所以,吴恒忠老人承担起这笔债务,是诚信无价的表现。

  官员这样说

  “老吴诠释了优良传统”

  潼南县委书记刘祖礼、县委副书记孟德华获悉吴恒忠为子还债的感人事迹后,分别作出批示。

  孟德华在批示中说,爱延续了诚信,爱铸就了诚信,或许吴恒忠老人并没有思考过诚与虚、得与失、苦与乐,他坚守的是一条面朝黄土漫漫不屈的还债之路。中华民族有父债子还的优良传统,这天经地义,而他让人滴血的行动,诠释了我们民族优良传统的深刻内涵和广博的外延,那就是父子同心,子债父还同样不可动摇,何等感天动地!

  如果爱有选择,那么父爱、母爱无选择,既然没有选择,那就爱随生来,爱随死续,爱及生前的所有,爱至死后的一切。如果生死有界,则老吴父爱无疆!这种无疆的爱,也是我们时常赞美的民族脊梁的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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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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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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