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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丈夫溺亡女子无钱雇请打捞队 跪求菩萨让尸体浮出(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6月18日 08:38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评判

  伤害何止一个家庭

  悲剧面前没有赢家

  在这个“天价打捞费”面前、不给钱不打捞的“势利眼”面前,伤害的何止仅仅一个家庭?打捞队的冷漠自私,注定成为公众谴责和抨击的焦点,必然会受到道德的质疑和煎熬,在更多的负面评价之下,今后的“生意”能不能做好恐怕也值得怀疑。尤其是,一个本属社会救助和带有公益属性的打捞行动,一旦异化为寻求金钱的产物,这些“专业打捞”人员就会希望人“死”而不希望人“生”。

  “打捞者”的无钱不打捞,带来的就是一个“易粪相食”的结果。受到创伤的老父亲及工友们,还会不会像过去那样对社会和他人抱有一份同情心、爱心?他们受到刺激和伤害的心灵,还会不会像过去那样温暖和无私?人是活在社会上的人,温暖可以传递、冷漠同样可以传递,当“打捞者”的自私和唯利是图传递到社会上的时候、传染到其他人的时候,说不定哪一天,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被“勒索者”,新的伤害将展开新一轮报复性“复制”……

  一个正面的典型,会向社会释放“正能量”。而一个负面的事例,同样会向社会释放“负能量”,在正能量和负能量博弈的时候,并不是一种对等的“一比一”的关系,一个“负能量”对社会的负影响和负面冲击,可能十倍、十数倍于正能量的影响,需要十倍、十数倍的努力来“修补修复”。这种潜在的负面影响绝不容低估。在这起事件中,公众也看到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失责。我们有公安、有水面执法部门,有劳动保障部门、有安监部门、有消防队员……这些都是服务公众的公务人员,却让一个“手无寸铁”的老人走到自己跳河寻儿的地步,实在是太不应该。(毕晓哲)

  建议

  政府该有救人队

  而不只是打捞队

  打捞费用一天3万元,打捞还是抢钱?亲人死了,却被挟尸要价,且要的是“天价”,这是何等的惨烈!然而,这样的悲剧却轮番上演。2004年7月7日,武汉新河街幸福里社区一名11岁的小孩溺水,痛失爱子的家长赶至现场后一筹莫展,这时附近江面上的4条私人渔船闻讯赶至,并向家属开出了“捞上来3000元,捞不上来1500元,先交押金1000元”的价格;2009年11月8日,在打捞救人牺牲大学生尸体时,荆州八凌公司人员挟尸要价……“打捞队”见利忘义的行为让我们产生审丑疲劳了,可多年呼吁的政府兜底的公益性打捞队却迟迟未见影子。

  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最先到达现场的是民警、消防队员,却不懂水性,不敢轻易下水。而在打捞尸体时,民警却又无能为力,只能任私人打捞队漫天要价。

  据报道,在国外,许多城市都有政府专门设立的溺水事故救援队伍,这样的队伍在救人方面就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这些城市还活跃着许多民间水上救援团体,这些团体成员大多居住在河流、湖泊沿岸,政府向他们提供资助和救生设备,并且还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和定期的应急演练。因此,我们该仿效这种做法,既有政府组建的“救人队”,又有民间补充的“救人队”。如此,既能救人,又能捞尸,且不会再出现挟尸要价令人痛心的怪事。

  每年都有不少人溺水死亡,每年都会有挟尸要价悲愤我们的心灵,我们需要政府组建的“打捞队”,更需要“救人队”,既能够救活人,也能捞死尸。(王军荣)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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