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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乡村建老人赡养档案 不孝将被实施舆论谴责

2012年08月02日 11:05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浙江)磐安林宅村建立老人赡养档案——子女孝不孝,一看就知道

  “被赡养人姓名:吕松卿;性别:女;年龄:80岁;共有子女数:2人;健康状况:高血压;赡养记录:每年给予粮食和经济供应;村委会意见:赡养情况属实……”在磐安县玉山镇林宅村村委办公楼的档案室里,记者看到53份“赡养父母(老人)登记表”被统一收录在一本厚厚的档案册中,内容十分详实。

  1年多前,这个小山村为全村53位80岁以上的老人建立赡养档案弘扬孝道,一时成为当地的热门话题。这项制度到底管不管用?记者日前特地前往该村一探究竟。

  “子女孝不孝,现在翻翻档案就知道了。”林宅村党支部书记胡湘伟告诉记者,担任村干部这么多年,农村老人的赡养难题让他一直深有感触。林宅村下辖7个自然村,登记人口1600多人,有80%的青壮年外出务工,剩下一大批老人独留家中,老人赡养方面一直存在没人管、管不好等问题。

  “即使老人与子女一起生活,由于观念和家庭矛盾的影响,也会出现一些状况。”胡湘伟叹气道,以前村里每年都会接到很多有关赡养的投诉,每次的处理过程都让他非常难过。

  2010年8月,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林宅村建起全省第一个村级民情档案馆。这件事情给胡湘伟一个启发,能不能把农村老人赡养问题也纳入档案管理?

  去年以来,林宅村把全村所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都登记造册,同时为47位80岁以上、6位90岁以上的老人建立特别档案。赡养人与被赡养人要填写一张登记表,同时村里制定《林宅村关于全体村民尊老爱老的规定》,规定达到赡养条件的老年人必须得到子女的妥善安置和赡养。为便于了解执行情况,村里还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探访,平时接受村民举报。一旦发生违反赡养协议的行为,都会被记入赡养档案。村委会要组织调解,村老年协会也会实施舆论干预,谴责不良行为。

  “谁也不想因为不孝顺父母而被拉入‘黑名单’,丢不起这个脸面。”林宅村马山塘自然村老年协会会长胡竹康告诉记者,赡养档案的建立,也让那些把老人照顾得很好的村民成为榜样,其他村民尊老敬老的主动性大大增强。

  今年96岁的李阿婆,有3个儿子。长子因为一直在外工作,事务繁多,常常不能回家探视,其他家人对此稍有微词。这一情况反映到村里后,村里马上调出赡养档案查看,并让村老年协会的工作人员上门核实,与对方联系……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后,李阿婆的长子表示马上改过。

  “赡养档案制度实施以来,村委会再也没有接到一起子女不孝的投诉。”胡湘伟告诉记者,村民胡鸣跃原是青岛某企业技工,为方便照顾母亲林根娟,他放弃月薪6000多元的工作,回到老家附近的尖山镇上班。

  “当然,赡养档案制度的建立仅仅是治标,如何让尊老敬老成为每个人内心的行为准则,才是根本。”在采访中,有村民这样说。(记者 吕玥 县委报道组 卢伟星 陈斌)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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