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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冒他人身份行骗5年 落网后情妇才知其真面目

2012年08月02日 13: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河池8月2日电(覃宏浩 韦飞燕)广西百色市田林县一名姓张的男子,利用捡来的他人身份证长期流窜在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谎称自己是做生意的大老板,开出高额利息诱骗不明真相群众的钱财,涉案金额达50多万元。近日,张某因涉嫌诈骗,被大化瑶族自治县警方执行逮捕。

  大化县警方8月2日介绍,今年春节前,大化警方陆续接到陈某、韦某等人报案后,经过缜密侦查布控,在6月份将张某成功抓获。被抓获时,已经为张某生有一个儿子的情妇,才明白和自己生活达5年之久的所谓“黄老板”,竟然是个已有家室的诈骗犯。张某不但诈骗了被人的钱财,还诈骗了别人的感情。

  2007年7月的一天,家住田林县的张某在田东县城区玩耍时,偶然捡到一张田东县“黄某”的身份证。巧合的是,“黄某”身份证上的照片天庭饱满,一脸富态相,和平时游手好闲但相貌堂堂的张某居然十分相像。张某发现两人的年龄也差不多,便拿着“黄某”的身份证动起了鬼心思。

  2007年11月,张某披金戴银、把自己装扮得很有钱的样子,来到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区,用“黄某”的身份证住进了一家宾馆,并对旅社老板说自己是专门做木材生意的大老板,然后签订了长期包住该宾馆的协议,支付了半年的租金。“黄老板”出手大方,不久就凭自己三寸不烂之舌骗取1名姑娘的芳心,过起了同居生活。

  由于“黄老板”经常带着情妇出入饭店、酒楼和娱乐场所,慢慢地就和大化当地几个有钱的老板混成了“铁哥们”。眼见时机成熟,从2008年开始,张某以自己做木材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为由,许诺给高额利息为诱饵,诱骗经常一起吃吃喝喝的陈某、韦某等人借钱给他,承诺给高利息。刚开始时,见到张某能够按期如数还钱并兑现高额利息后,尝到“甜头”的韦某、陈某等人在2年时间内先后借给张某现金高达50多万元。张某带着情妇四处游玩,很快将骗来的50多万元挥霍一空。然后便带着情妇玩起了“躲猫猫”。

  多次联系找不到“黄老板”的陈某、韦某等人才发现上当受骗,然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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