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大连为遗体捐赠者举行公祭 最小捐赠者仅出生41天

2013年04月03日 14:54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大连为遗体捐赠者举行公祭最小捐赠者仅出生41天
    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向那些捐献出自己遗体的逝者们送上一束菊花寄托哀思和尊敬。

  昨日是大连市第五个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纪念日,大连市红十字会在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举行“博爱奉献、生命永恒”为主题的2013年大连市红十字会清明公祭活动。

  目前已有千人办理捐献登记

  昨日上午9时许,依山傍海的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内庄严肃穆,300多名来自大连医科大学的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排着整齐的队伍缓缓来到纪念碑前,纷纷向那些捐献出自己遗体的逝者们送上一束菊花,以寄托他们的哀思和尊敬。

  在前来参加本次公祭活动的人群中,记者见到了不久前刚刚捐出眼角膜的贝洪涛的爱人和孩子,站在刻有亲人名字的纪念碑前寄托哀思。人群中还有部分遗体捐献志愿者和实现捐献者家属。

  据了解,今年1月至今,本市已有12名逝者实现了身后遗体捐献的遗愿。目前已有1153人办理了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其中161人实现了身后遗体捐献,捐献者中年龄最大的99岁,最小的41天,其中有14对夫妻和一对母子。

  4月2日已被定为纪念日

  大连医科大学100名师生代表来到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前敬献了鲜花,表达对遗体器官捐献者的敬仰和感恩之情。纪念活动上吟诵师生创作的诗歌《生命有爱,绚烂如花》。

  为鼓励遗体捐献活动,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有限公司从公墓内划出200平方米绿地,无偿提供给大连市红十字会,做建设“纪念碑”用地。

  当天市红十字会还开展了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周活动。2011年大连作为辽宁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城市之一实现了首例人体器官捐献。一位男性捐献者在脑死亡后捐出了肾脏、肝脏。角膜捐献登记93人,实现捐献3人。

  每年4月2日固定为大连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日。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碑位于旅顺北路营城子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内,平时捐献者家属可自行前往用鲜花祭奠故人。

  外地人在连去世可就地办遗体捐献

  大连市遗体捐献适用范围为大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人口,常住在大连市各区、市、县的外地人或在大连去世的外地人也可办理遗体捐献事宜。

  相关工作人员提示:遗体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遗体捐献者去世后,是否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以及仪式的时间、地点、形式由遗体捐献者家属自行决定,费用自理。并提前与遗体接收单位联系,仪式完毕后即可接收遗体捐献前请慎重考虑,捐献前可以反悔、变更意愿;遗体捐献交接后,家属不可以反悔,接收单位不再返还遗体。捐献者去世后,家属凭医疗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尽快与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协商接收时间与地点,并同时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销户手续,将派出所加盖销户印章的死亡证明(即殡仪馆火化用联)交给接收单位。如有特殊情况与接收单位协商。生前未填过遗体捐献登记表的,符合捐献条件的,近亲属凭死亡者身份证明及死亡证明到登记机构办理捐献手续,或直接通知接收单位,现场办理遗体捐献接收手续。(半岛晨报 刘燕记者侯铁文/图)

【编辑:王永吉】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