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与城管生态样本观察:双方都是人海战术(2)
参与互动(0)-焦点
香港经验难以借鉴?
在香港,小贩管理由食环署负责。据媒体报道,香港食环署曾于数年前来广州与城管交流“走鬼”治理经验,而他们的官员也表示,香港与广州一样也面临流动摊贩难管的问题。据食环署的官员介绍,香港对小贩管理分类明确,对于在特定区域——黑点(由食环署与区议会商议制定,即人流畅旺、小贩摆卖较严重的路段,具体地点随时更新,可于区议会网站查询到)乱摆卖,执法人员可以不需任何预警告,即时没收小贩货物。而香港的小贩管理执法人员同样面对暴力抗法问题,执法人员没有任何防护装备,如遭遇小贩暴力,入院治疗也是常事。
他还表示,在香港,小贩是否有罪以及没收货物是否可以充公,都必须经过法庭裁定。香港法律对执法双方均予以保障,尤其是被执法对象的权益保护,如小贩被扣留,需进入法律审讯程序。据介绍,香港小贩罪行被法庭定罪后,将会被罚款,商品及工具亦会被充公。如果遇到暴力抗法,小贩事务队可用无线通讯设备即时通知警察到场支援处理,亦有权将小贩直接拘捕到警署落案,而后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那么,香港的经验是否值得广州效仿呢?
对此,市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士曾表示,广州有几十万流动商贩,很难效仿香港对无牌证的小贩发法院传票。事实上,据了解,
港澳台三地的摊贩市场申请设摊资格均以获得本地户籍或居住权为限,对外来人口并不开放,从这方面来说是严格的,而广州的小贩则绝大部分来自外地,流动性强也带来了管理的难度。
专家建议通过听证为小贩管理立法
3月份发生在广州城管与小贩之间的数起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这也将一个问题抛给了政府:广州目前的城市管理思路是否存在问题?
疏导点选址应问计于民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博士生陈晓运认为。城管因为弥补了流动性执法的软肋,而成为其他行政部门的“收纳盒”,无时无刻不在与市民打交道,自然无法杜绝冲突的发生。事实上,广州的城市管理思路确实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飞涨而不断完善,从过去的单纯治堵,逐渐发展成为现在的疏堵结合、柔性执法和公开执法,“是一个优化过程。”
“城市管理应该承认冲突存在的合理性,维持社会的动态平衡。追求绝对的和谐,只能矫枉过正。”陈晓运认为,要缓解双方的矛盾,应明确法律保障,包括城管执法权力和小贩权益,并重新考虑流动商贩疏导点的设置问题。
不过,有些疏导点选址较偏,小贩并不愿意去。对此,陈晓运指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在疏导点的选址过程中问计于民,包括应将流动摊贩群体意见纳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综合平衡业主、居民、城管、小贩以及固定摊贩的利益,在此基础上,协商疏导点的政策机制,包括选址、定价以及流动摊贩的权利与义务问题和监督等机制。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也持类似意见。他指出,广州可以专门制定小贩的管理办法,将小贩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不过这最好是通过听证会的形式,让小贩、市民、城管和城市管理专家等共同参与,根据这样制定出来的法规去执法,城管才能获得更多的民意支持。
可考虑将“城管合并为一个警种”
对于城市管理的方向,有城管队员认为,“取消城管(街面问题都交给巡警管)还是强化城管(赋予更有效的法律手段),都可能是发展的方向。”
对此,彭澎表示,这事实上都是一个方向,就是强化城管的职能,因为都是加强管理,即使是交给巡警管,最终也面临扩编和城管人员分流的问题,很可能还是由城管来担负这一职能,建议将“城管合并为一个警种”。对于社会上可能存在的不同看法,彭澎认为,应该允许国内部分城市包括广州先行先试,这也不失为一种尝试的方向。
不过,陈晓运则认为,在城管与小贩的长期互动中,二者已经存在相互依存的共性和默契,小贩配合城管执法,城管提醒小贩“收敛”,引入巡警难免破坏这种非正式规则。“贸然增加城管权力恐治标不治本,还需进一步商榷”。
另外,针对目前城管形象不佳的问题,陈晓运认为,改善的根本在于信息公开。
在陈晓运看来,市民不理解所投射出的社会刻板印象,并不说明市民不认可城管维持城市秩序的执法功能,更多时候是由于信息不沟通。由于城管多数时候联合执法,完整信息无法第一时间披露,便错失了在第一时间争取公众理解的机会。因此,只有实现城管的信息公开,包括执法流程和执法正当性问题的解释,才能避免媒体报道的“失真”,逐渐扭转市民的刻板印象。
记者 黄少宏 实习生 蔡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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