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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等造假 专家称婚恋网站审查不力应承担责任

2013年04月18日 10:0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1.8亿人。这是今天中国社会的单身适婚人数。他们的婚姻问题已经不再单纯属于他们个人,而是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门。这从电视里各频道同质化的相亲栏目、各大公园里火热的父母相亲会可窥一斑。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网络俨然已经成为解决单身男女幸福的主战场。适时出现的婚恋网站更是从最初几家发展到如今遍地开花,甚至还有的婚恋网站已经在美国上市。可是,当一份需要以真实诚恳作为前提的爱情婚姻放在网络上的时候,这个最基本的要求能不能被满足呢?

  2010年10月,晓瑜通过国内婚恋网站百合网认识了自称是某集团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蒋某。成为恋人之后,蒋某说可以帮晓瑜代买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股份,于是她将十几万元交给了蒋某。可当晓瑜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并提出和蒋某结婚时,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她这才发现,蒋某不但已经结婚,而且身份和年龄都是假的,其真实的身份是一个农民。于是晓瑜将蒋某告上了法院,随后蒋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今年年初,晓瑜又一纸诉状将百合网告上法庭。认为百合网没有对会员蒋某的信息尽到审核义务、保证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致使自己遭受了金钱和身心的严重损害。3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未当庭宣判。

  晓瑜的代理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亚超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本案的争论焦点有四个方面,一是原被告双方法律关系是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还是婚恋服务合同关系,二是对婚姻状况的核实是否是被告的主要合同责任,三是对婚姻状况的核实是否不能履行,四是“婚姻状况暂不能核实”,是客观陈述,还是原告的免责条款。

  记者打开百合网的首页,可以清晰地看到百合网的广告语:中国实名制婚恋网开创者。实名是百合网的招牌,其实这也是对婚恋网站最基本的要求。婚姻真实是否纳入实名审核范围之内呢?在百合网帮助中心服务条款中明确写道:什么是实名认证用户?持有大陆地区身份证的实名认证用户指已经通过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实。该用户提供的姓名、性别、年龄及身份证号码相符,您可以申请与其交换身份证照片信息,并与其本人形象照比对,确认其为该证件的所有者。婚姻、职业、学历、收入等信息目前暂不能核实。

  据了解,婚姻信息查询有着严格的门槛限制。2006年,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如果要查询婚姻登记信息,必须是婚姻当事人和公检法部门。但是,接受采访的律师和法律专家都纷纷表示,这个不是免除婚恋网站对注册交友人群婚姻状况进行审查的“金刚罩”。

  郝亚超表示,隐私具有相对性,在征婚领域婚姻状况不是隐私。婚姻状况虽然无法进行实质审核,但这不代表网站不能进行形式审核。“比如,像传统婚介所一样要求注册用户上传户口簿或单身证明,并将前述证明的公章部分予以显示。”郝亚超说,实际上,百合网通过“国政通系统”对身份证进行核实,也不能进行实质审核——因为张三完全可以用李四的身份证来进行注册,照片的辨别度毕竟不能百分百准确。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慧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婚恋网站在要求当事人提供婚姻状况的时候,应当进行必要的审查义务。虽然目前婚恋网站无法对网站会员的婚姻状况进行核实,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行为,可以增加骗子的行骗成本,起到部分保护网站会员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实名制不仅是营销策略,而且对网站审慎的审核义务提出了要求。现在很多网站急于扩张自己的市场份额,而降低了对会员资料的审查义务。只顾收取高额的会员费用,却连最基本的信息都不能保证真伪。信誉也是财富,失信于消费者,最终受损的还是自己。

  刘俊海认为,网站应该进一步健全客户信息的查核制度。要求注册交友的会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同时能够保证网站可以对其原件进行查询。会员的婚姻状况查询也不能因为所谓的法律规定而规避。网站可以要求会员签署授权书,授权网站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个人婚姻状况的审查和核实。如果会员不允许网站去婚姻登记部门查询自己资料的话,网站就应该谢绝这些会员的加入。刘俊海认为,消费者如果在通过婚恋网站交友时出现人身财产受骗情况,除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外,审查不力的婚恋网站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种审查责任和义务没有免除的可能。”刘俊海还呼吁,希望民政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婚恋网站会员信息真实的核实义务有明确指导意见和要求。

  郝亚超也表示:“我们和百合网不是对抗状态,希望能够共同辩驳一个理论,让业界认同,婚恋网站应当进行婚姻状况的形式审核。这可能会增加网站的人力成本,但是不会太高。希望通过此次诉讼推动婚恋网站在婚姻状况上进行形式审核,构筑适当的防火墙。如果有一天,能够推动民政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当然是更好的结果。”

  4月10日下午,百合网主办的中国首届婚恋行业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在会议上,百合网首席执行官田范江表明态度:“实名制不是万能,但没有实名制万万不能。”他还提及,为进一步增强真实性,百合网在尽力联合政府部门,推进婚姻相关信息库建设,并建立在法律范围内的公开和分享机制,加强网络交友平台的真实性、安全性。同时他呼吁相关部门能完善相关法律监督、规范婚恋网站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过一起类似案件。“世纪佳缘”婚恋网站女会员刘擎通过该网结识一名男会员,但交往后发现对方注册资料全是假的。她起诉世纪佳缘网站没有尽到审核义务,索赔3万余元。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鉴于该网站会员信息海量,目前网站管理者不可能对所有会员全部信息逐一审查。接到刘擎投诉后,网站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查义务,驳回刘擎的诉讼请求。

  记者曾向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出采访提纲,希望依据审判过的案件谈谈对婚恋网站审查制度的看法。法院答复:在一个案件没有宣判前,对这类明显具有倾向性的问题不能接受采访。同时透露,该案大概在下个月会进行一审宣判,之后可以接受媒体采访。本报将持续关注此案进展。席锋宇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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