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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妻分房睡五六年 动手术妻子、母亲拒签字

2013年04月18日 14:14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48岁的胡青奇脸上肿了很大一个包,医生诊断为口颊癌,需手术切除。做手术的钱借到了,手术时间安排在4月19日,但是,胡青奇却找不到亲人为自己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他的妻子说“想要我签字不可能”,母亲也表示不会签这个字。这个家,到底是怎么了?

  酒醉后吵架与妻分房睡

  4月17日下午,湖湘中医肿瘤医院住院部,胡青奇躺在病床上边嗑瓜子边看电视,同病房的病友都有亲友陪护,只有他这里冷冷清清。

  “大约五六年前,我们就分居了。”胡青奇说,他是望城区丁字镇人,以前靠做泥工赚钱,因为喝醉酒后和妻子大吵一架,两人就分房睡了,两人交流很少,关系也一直都不怎么好。

  胡青奇说,医生告诉他要做手术后,他曾打电话给妻子,希望妻子来签手术同意书,遭到了拒绝,“估计是怕找她要钱吧”。胡青奇想了想,又说了一句:“她也是应该要出一部分。”

  妻子、母亲、妹妹都拒绝签字

  胡青奇的母亲叶银绣说,自己快70岁了,儿子这几年大病小病不断,一直是她在照顾,儿子这次动手术,她也不会签字,主要是怕以后有什么问题,儿媳妇、孙子会将责任推给她,她无力承担。另外,儿子的身体很不好,她一直不同意做手术,希望保守治疗。她希望儿媳妇能过来签字,“毕竟还是他的老婆,我也不是要她出钱,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就行”。

  4月17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胡青奇的妻子陈新华。

  “无论如何也不会给他签字。”陈新华说,两人的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十几年来,胡青奇从没对家庭和子女尽过责任,他爱喝酒,每次都喝得醉醺醺的,酒精已经把他的整个身子掏空了,他也没有赚钱补贴过家用,“这么多年来,他们家有事情从来没找我商量,现在想要我签字,不可能”。

  胡青奇还有一个妹妹,但妹妹表示,她为哥哥凑齐了做手术的钱,已经仁至义尽了,签字的责任不该由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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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清楚无精神障碍的病人可自己签

  湖湘中医肿瘤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病人意识清楚,且无精神障碍,可以自己负担责任,病人自己可以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如果病人自己无意识,就必须有亲属签字;如果是在紧急情况下,如车祸,病人无意识且情况十分危急需要动手术,家属又联系不上时,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签字为其动手术。潇湘晨报 黄思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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