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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称通信公司员工 雇人盗窃信号线被判刑

2013年05月02日 16:40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无业男子假称自己是通信公司的员工,以需要处理一批公司淘汰的馈线为名雇人帮自己实施盗窃。日前,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郭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2年10月17日8时许,被告人郭某谎称自己是南昌一家通信公司员工,在红谷滩新区一小区施工,以需帮助通信公司处理一批淘汰馈线(早期电视机与室外天线连接的信号线)为由,雇请朱某及程某帮忙。后朱某驾驶面包车来到一小区地下室,由郭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子、锯子等工具将该小区地下室顶部通风管内的馈线(价值4325.4元)抽出后,在程某协助下放至面包车上盗走。郭某将所盗馈线销赃得款3100元,赃款被其挥霍。(侯华力 朱丽琴 记者 汪清林)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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