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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大厦挂条幅"求原谅""求婚" 被口头警告(图)

2013年05月15日 08:5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在闹市区的大厦楼外挂广告条幅“求原谅”又“求婚”,虽然听起来浪漫又大胆,但是没有经过广告审批,已被取缔。这个闹剧发生在13日17点30分左右的华阳大厦。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鼓楼区城管大队湖管会中队汤晓林队长带领执法人员在湖南路上巡查时忽然发现,有人正准备从湖南路115号华阳大厦五楼的窗口处挂设广告条幅,当即上楼找到了当事人。这是一位中等个子的小伙子,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他表示自己准备挂设的条幅确实没有办理手续。执法人员告诉他,没有手续是不能挂的。他当即答应不挂了。随后执法人员离开继续巡查了。

    可半小时后,执法人员再次巡查到这里时发现,大楼上已挂出了一幅广告条幅,高度有四层楼,有些行人正在围观。条幅内容是“甜甜,请原谅我吧,大牛真的很爱你,嫁给我吧!我会让你幸福一生。”条幅从大厦五楼的窗口挂出,执法人员当即意识到是刚才那位青年人挂的。

    据了解,该位青年人姓苟,吉林人,和江苏连云港姑娘甜甜认识并谈恋爱。但是因为琐事两人发生误会,姑娘一气之下来到南京工作。女友离开之后,他很后悔,经过多方打探才得知女友在南京湖南路上的一健身房工作。于是请假来南京向女友道歉。因为女友一直不理他,他在了解到她的工作地点后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她工作地点对面的楼上挂出条幅广告示爱,请求她原谅并向她求婚。

    在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苟某的行为已违反了《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设置其他户外广告设施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但鉴于苟某的行为情节轻微,并未造成危害后果,且经教育立即纠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决定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未进行罚款。

    汤晓林告诉记者,这位青年人也算如愿以偿,在接受处理时,他的女友来电话了。原来在对面四楼工作的女孩看到了这个广告,之后又看到他走出大厦去城管部门接受处理的状况,就很担心地打了一个电话,同时表示自己已原谅他了。

    通讯员 赵宝祥 许龙

    扬子晚报记者 孔小平 文/摄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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