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300万元物品”失踪 疑开发商转移物品
房屋面临拆迁,存放在屋内“价值数百万元”的设备和物品不翼而飞。
当事人报案11天后,当地警方称,怀疑与开发商有关的人员将准备拆迁房屋内的物品转移后封存,目前已经找到物品的封存地点。
“屋内数百万元物品不翼而飞”
营口市鲅鱼圈区滨海街3号,曾经的居民小区已经被广告板围起,这里被描述为即将建成的城市综合体。
市民牟先生在5月3日发现围挡内的滨海街3号楼6楼已经被拆除,这里是牟先生的妹妹许女士的家。此前一天,当地动迁办工作人员告知许女士正在研究动迁方案。
在紧邻的4号楼,牟先生存放在该楼二单元一楼两个房屋内的物品不翼而飞,房屋的窗子有被破坏的痕迹。“当时屋里乱成一片,屋内装箱的原准备出口的成衣没有了,生产成衣的机器也消失了,服装散落在屋内的地面上。”
牟先生说,房子的主人是其岳父,因房屋涉及拆迁,拆迁办人员多次与家属协商,双方还没有签订相关文件,拆迁前未接到相关方面的告知。
事发当天牟先生与亲属许女士就向警方报案。在牟先生出示的一份被盗物品清单上,在滨海街4号楼2单元101、102丢失的,包括服装加工设备、办公生活用品及成衣价值高达300余万元。
在滨海路3号楼4单元6楼许女士的损失清单中,包括家用电器、私人物品及成衣等价值100余万元。
警方:与开发商有关人员将物品转移
5月13日,记者来到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刑侦大队了解情况,据刑侦大队张姓大队长介绍,警方确实没有对许女士的报案进行立案。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物品并非被盗窃。民警从一名与开发商相关的李姓经理处得知,物品被转移到一处固定地点封存,警方正在调查参与转移物品的人员和物品被封存的地点。
5月15日记者致电刑警张姓大队长,其表示,警方已经确定存放物品的仓库,并带报案人许女士前往查看,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缺少部分物品的情况,警方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在上述信息确定后,才能认定是否符合盗窃案件立案。
记者来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拆迁工作的于姓副局长告诉记者,此事应该咨询警方。
5月15日记者与许女士取得联系,许女士表示,办案刑警在鲅鱼圈区淮河路海天市场附近一仓库内,发现部分丢失物品,包括电视机、空调室内机、洗衣机、部分衣服及部分服装加工设备。许女士告诉记者,参与转移物品的人员有一人与涉及动迁房屋的开发商有关。
昨日,许女士告诉记者,目前警方已立案。
-律师说法
开发商行为侵权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崔修滨律师表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将构成盗窃。在当事人报案后,案件是否属于盗窃应由公安机关认定。
在未征得物品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转移物品,其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一旦在转移物品时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相关人员应给予赔偿。在当事双方对丢失物品价值存在分歧时,当事人应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丢失物品应有的价值,由此获得相应的赔偿。(《华商晨报》记者 金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