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辽宁葫芦岛实行“黑名单”制度 确保辽东伏季休渔

2013年05月30日 11:06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葫芦岛市政府近日召开会议,对即将启动的海洋伏季休渔和海蜇资源管理工作做出部署。记者获悉,葫芦岛市将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海洋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渔船的处罚,确保辽东湾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

  据了解,目前葫芦岛市已成立市海洋伏季休渔暨海蜇资源管理指挥部,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以强化海洋伏季休渔和海蜇资源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确保休渔有人管、港口有人查、渔船有人看、责任有人负。通过层层建立责任制,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县(市)区干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和重点渔港、村干部包船。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渔船的处罚力度,葫芦岛市决定对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查获的违规渔船一律集中扣港处理,严格执行“海查陆处”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海上处罚后放行;对从事捕捞作业的“三无”渔船,一经查获立即予以没收处理;对三证不齐、使用套牌和假牌、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的渔船,予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此外,葫芦岛市今年将实行“黑名单”制度。在伏季休渔期间,因违规被查处两次以上的、暴力抗拒检查行为的渔船,将列入“黑名单”。此类船舶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其当年燃油补贴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扣减或取消。 □张晓林/本报记者/李万东

【编辑:贾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