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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小企招收大学生最高可获200万小额贷款

2013年06月06日 09:40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我省4月初出台的《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出: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具体标准由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企业招收家庭困难且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记者 卞军凯)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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