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办法
2013年06月06日 18:04 来源: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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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贵州省出台《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办法(试行)》,规范了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评审和管理工作。
《办法》从组织领导、申报条件、申报办法及命名程序、示范社区管理等方面,全面系统规范省级综合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工作。《办法》规定,将加大经费投入,对社区综合减灾基础设施、装备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政策扶持,重点加大对多灾贫困地区支持力度。
《办法》还规定,凡符合近3年内没有发生非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较大事故、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参与率在50%以上、备有相关综合减灾设施装备等5项条件的社区,均可于每年9月10日之前将创建示范社区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民政部门。已命名的社区定期复核评估每3年一次。
据悉,目前全省已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0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70个。 (本报记者 张薇)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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