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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吃野生菌不要饮酒

2013年06月13日 11:26 来源:昆明日报 参与互动(0)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食用野生菌发出安全预警公告,要求市民不要随意采摘、购买不熟悉或幼小难以识别及过于老熟已霉烂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公告指出,目前正值各类野生菌集中上市,全省进入因食用野生菌中毒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有效遏制、防范食有毒野生菌造成食品中毒群体性事件发生,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及加工关,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不随意采摘、购买不熟悉或幼小难以识别及过于老熟已霉烂的菌类。

  公告要求:在烹调加工时,不要凉拌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一旦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就诊,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记者 李丹丹)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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