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未来将逐步实现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2013年06月13日 11:29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徐州市日前向社会公布《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首次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所得资金做出规定,未来全市将逐步实现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在征集意见稿中规定,该市将严格控制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已经实行有偿出让的,应当逐步实行无偿使用。新规定明确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期限为4到8年,期满后,通过综合考核的经营者可无偿获得使用经营权。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所得资金,应当专项用于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李 刚)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