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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5年“吃空饷”月入五六千元 私下干“黑律师”

2013年06月13日 18:18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蓟县穿芳峪镇一教师向本报反映称,该镇成人教育学校教师赵某某常年不上班,私下去县城干“黑律师”。“这个现象至少已持续很多年,教师们曾多次向县教育局反映,却无人问津,赵某某每个月五六千元的工资、奖金照发。不上班,却能‘吃空饷’,其他的教师积极性怎么调动?纳税人的钱,就这么被慷慨地赠予?”

  据反映问题的这名教师说,本市的教育资源目前依然很紧张,一线教师担负着繁重的教学工作,穿芳峪镇成人教育学校教师赵某某,却能靠“关系”,打通教育系统主管领导,享有特权。“他平时根本不去上班,而待遇与一线教师一样,工资和绩效工资一样不少。”

  由于赵某某没有脱离公职,不能在律师事务所注册,他就不能以律师身份执业。“这就是俗称的‘黑律师’。干‘黑律师’,违反了律师执业的规定,更给人民教师称号蒙羞。”该教师说,不上班可以“吃空饷”,这种不公现象,挫伤了一线教师的积极性,教师曾多次到上级教育部门反映,但均石沉大海。“这种情况,绝不止赵某某一例。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彻查。”

  本报将情况反映给蓟县教育局。该局调查后反馈称,经查实,赵某某2008年春季调入穿芳峪镇成人教育学校后,确实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事务。“接到报社的反映,县教育局已明确要求镇中心校和成人教育学校作出处理决定,责令赵某某即刻到岗,履职履责。镇中心校和成人教育学校也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要求和管理规范。”

  据了解,在教育局作出反应后,赵某某认为自己已不适应教育工作,特自动提出辞职申请,蓟县穿芳峪镇中心校和成人教育学校已开始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抓紧受理。蓟县教育局特意强调,赵某某的情况,在该县仅此一例。蓟县成人教育工作,在科技培训与推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走在了天津乃至全国的前列”。

  “赵某某为何能够长期不上班,却照发工资?”对于记者的疑问,蓟县教育局答复称,赵某某当年请了长期“病假”,“他一边干律师,一边却借口不能教课,现在看来,这个病假的理由并不成立。但是,我们当时没有发觉。”不过,该局认为,赵某某“从2008年至今并非完全不上班,且承担着穿芳峪社区的法律咨询及援助工作”。该局称,因赵某某请假较多,学校这些年一直在扣罚他的部分工资,原先是每年1000多元和4000元,现在是每年6000元。

  对于上述答复,反映该问题的教师表示不满:“赵某某每年都能从学校拿六七万元,却仅扣6000元,如何能服众?难道他就此辞职,就算‘案结事了’?他领的‘空饷’是否追缴?病假条假的为何能蒙混过关?是查不出来,还是不想查?为何以前屡次反映,均没有处理?”对于上述问题,记者再次询问蓟县教育局,但截至发稿时仍没有得到反馈。-本报记者 胡然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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