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环投”应对质疑:垃圾处理绝非暴利行业

2013年06月17日 09:2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独揽垃圾处理业务的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环投”),近日首度对专家质疑的垃圾处理收益问题作出回应。其相关负责人称,“垃圾处理绝对不是暴利行业,只能说是‘保本微利’”。另据了解,目前由外资公司运营的李坑焚烧厂一期项目,其经营权至2015年到期,届时或移交给业主广环投。

  垃圾处理费是否暴利

  垃圾处理的经营权限曾引发公众和专家对广州市政府2008年39号文的质疑。有专家曾表示,该文涉嫌将公共项目私相授受国有企业,造成了垄断,并可能引起垃圾处理费用、水费、燃气费的不合理涨价。

  有焚烧业内人士曾指出,焚烧企业往往仅依靠电价收入,就能基本实现日常运营收支平衡,在不需要承担建设费用的前提下,政府给予的垃圾处理费补贴可直接算作企业利润。日处理生活垃圾1040吨的李坑一期,每吨垃圾焚烧发电平均约351千瓦时,李坑一厂一天的发电收入就有近20万元,一年电价收入超过6900万元。根据《广州市本级2013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公共专项支出预算草案》,2013年李坑一厂获得的运营经费是5721万元。李坑二厂的日处理规模达到2000吨,广环投岂不是可以获取更高利润?

  对此,广环投有关负责人回应表示,李坑二厂“建厂只花了10亿元,但周边的环保搬迁要花18个亿,另外还有2亿元要花在厂区周边的公益项目上。厂区周边未来要建设开放式的生态环保公园,这块也是要由广环投来出钱。”

  该负责人还表示,广州市政府划拨给广环投方面的垃圾处理费要每年审核一次,不存在暴利问题。

  广环投获台湾技术支撑

  备受关注的李坑垃圾焚烧厂一期,其经营权目前尚在一家叫威立雅的公司手中。在该公司网站上的焚烧发电案例栏上,记者看到了关于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有关介绍。

  据介绍,2005年,威立雅环境服务公司与广州市环卫局(现广州市城管委)签署了为期10年的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分厂的营运与维护合同。该厂于2006年1月正式投产。近日记者了解到,李坑焚烧项目一期2015年到期后,运营权有可能移交给广环投。

  据了解,广环投暂时没有运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经验,其有意聘请澳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台湾籍老总出任副总经理一职,从而获得多年经营垃圾焚烧业务的台湾中鼎集团的技术支撑。

  专家说法

  广东省社科院专家丁力:经营权应公开招标而非特许

  对于广环投相关负责人“保本微利”的说法,广东省社科院专家丁力表示,“国有企业是否有资格通过政府的权力去获取特许经营权?”根据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建设的相关政策,丁力认为,像这样的事情,政府应该公开招标,让市场上最有能力的企业来做,而不是自己组织国有企业来做。

  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彭澎:广环投处理垃圾无可厚非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彭澎认为,在民营企业有浓厚兴趣参与之前,这些行业(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工作还是要继续进行的,“那么依托国企,包括广环投这些企业,我觉得这是无可厚非的”。彭澎也表示,国企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要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基本做到有盈余,而不是暴利”。(记者/黄少宏)

【编辑:贾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